新华网郑州6月27日电(记者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政府获悉,该市继实施全民医保制度后,将推行全民养老制度。
据了解,目前,郑州市的养老保障政策主要有两项:一是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保障对象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为保障对象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而占社会大多数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农民、被征地居民等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目前还没有建立。据统计,郑州市没有养老保障、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有435万人。
对此,郑州市政府6月25日召开的第10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办法》将参保对象划定为年满16岁、有郑州户口、没有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但在校学生除外。《办法》还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不抵触,如符合条件,参保人可以在3项保险中互换。3项养老保险制度加在一起,基本可以覆盖绝大部分的郑州居民。
郑州市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比例分为7个档次,分别为年缴费基数的6%、7.5%、10%、20%、30%、50%和85%。市民可以自愿选择,个人缴得越多,将来领的养老金就越多。缴费基数以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算术平均值为准。2008年,郑州年度缴费基数经测算为10143元。今年年满16周岁的郑州居民最低只需缴纳608.58元就可参保,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少缴38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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