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军在任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前,一直在阜阳工作,官至市委副书记,是阜阳腐败案件中的高官之一,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尚军案发后,她成了新闻的焦点。湖北某杂志刊出《傍上两个“副省”,为何保不住她的亨通仕途》一文。
该文以“丢掉自尊"傍"领导,一心一意向上爬”、“权欲熏心不知足,以色为本攀高官”等加粗醒目的标题,用大幅笔墨渲染尚军私生活问题,以增强“可读性”,称尚军为了自己的“仕途”,凭借几分姿色,傍上了两位副省级高官,等等。文章刊出后,全国乃至国外众多媒体先后以“女高官的桃色新闻”等为标题,进行转载、转播。
2007年1月,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尚军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0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财产达98万余元,遂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但判决书中并无尚军以色谋权的内容,也无尚军在“审查期间交代自己与他人的特殊关系”的内容。
有了这份判决,尚军以侵犯自己名誉权为由,将刊发此文的湖北某刊物起诉到了法院。在起诉书中,尚军称,该文采取捏造事实、混淆是非的手段,以所谓“以色谋权”为主线,对其进行恶意诽谤和人身攻击,侮辱了她的人格,在社会上给她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直至今日,她时常精神恍惚,无地自容,真想一死了之。报道不仅给其身心健康造成巨大的伤害,同时也伤害了她的家人和亲友。来源:《法制日报》
看到上述报道,我们似乎看到了贪官们也知道羞耻二字了。然而这个羞耻感醒悟的有些迟到。其实羞辱贪官的绝非是什么“桃色”东西,更大的羞耻就是个“贪”!
“尚军称,该文采取捏造事实、混淆是非的手段,以所谓“以色谋权”为主线,对其进行恶意诽谤和人身攻击,侮辱了她的人格,在社会上给她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直至今日,她时常精神恍惚,无地自容,真想一死了之。报道不仅给其身心健康造成巨大的伤害,同时也伤害了她的家人和亲友”这些也许是不实之词,然而官员的私生活由于很神秘所以不得不让人产生更多的想象空间。关于尚军的升迁是否沾染桃色也许永远是个谜,这个事情只有尚军自己知道。历史上并不鲜见既当婊子又想立牌坊的故事。尚军是否有这样的嫌疑已无法考证。
尚军的桃色新闻是对她的家人和亲友的伤害,她的贪腐事件为何没有给她亲属带来耻辱与伤害呢?那些不明来源的财产是否是对尚军的“知耻之心”带来侮辱呢?难道隐瞒罪责不是对法律的更大侮辱吗?
其实说贪官有人格,我觉得是不太恰当的。这种犯罪往往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非一时冲动。这种犯罪完全是道德败坏的产物!如果说贪官有人格,那么在他们收受第一笔贿赂时就该感到羞耻,然而事实却是相反的,他们都是恬不知耻之徒,进而在事实败露时还妄图为自己隐瞒辩护。那个“不明财产”就是佐证。因为他们完全可以说明白,而他们却故意装糊涂。你说他们耻辱感在哪里呢?你说他们人格在哪里呢?即便他们有奸情,只要你不抓奸在床上,他们(她们)会自己忏悔出来吗?
过去老百姓常常骂起贪官来都说“狗官”二字。照此说来老百姓们都该给所有的贪官们“精神损失费”了。然而我并非怕贪官们的“恶人告状”,我还是要痛快淋漓地大骂一声:狗贪官们,你们缺少的就是羞耻之心!(春之子)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