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包遵耀
随着军队使命任务的拓展,非战争军事行动日益成为国家军事力量运用的重要方式。近年来,我军在抓紧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提高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的同时,承担了大量的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
如联合国维和行动、国际人道主义救援、联合反恐演习、海军舰队出访、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等。特别是今年以来,军队和武警官兵在刚刚完成抗击冰雪灾害任务后又转入汶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可以预见,部队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将成为军事活动的重要内容。非战争军事行动拓展了军事实践活动的领域,也给军队政治工作包括政法工作带来了一系列新情况、提出了新要求,从而需要我们积极有效地应对。
重视运用法律赢得舆论支持
非战争军事行动涉及政治性、全局性、敏感性问题较多,特别是执行戒严、反恐、处突、维稳等任务时,往往是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公开斗争和隐蔽斗争、军事与政治经济外交斗争交织并存,国际国内高度关注,敌对势力可能利用媒体借机恶意炒作、误导民众,部队经受的政治考验更加严峻。要充分运用法律这一国际通用语言的作用,宣示运用武装力量进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正义性、合法性,牢牢掌握话语主动权,以赢得国际舆论和广大民众的有力支持。
重视运用法律强化官兵责任
按照我国宪法和国防法的规定:国家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央军事委员会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现役军人必须忠于祖国,履行职责,英勇战斗,不怕牺牲,捍卫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现役军人应当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热爱人民,保护人民,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完成抢险救灾等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等。非战争军事行动中,必须更加重视运用宪法和国防法强化官兵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履行使命的意识,确保部队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的指挥。
重视运用法律加强军地协作
非战争军事行动往往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特别是抢险救灾、反恐维稳等行动,时间紧、节奏快、任务重,必须快速反应、灵活应对、简洁高效。要把各个方面组织好,把各种关系协调好,把各种力量整合好,有力、有序、有效地调动国家和社会资源,必须强调军地之间的统筹协调。世界许多国家对军队参与非战争军事行动有着明确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应对公共突发危机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一方面,要在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中,明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等非战争军事行动的主要任务和相关保障、危机预防与处置机制等,为部队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另一方面,应抓紧出台国防动员法,为战时及平时特殊情况下,实施人力、物力、财力动员,依法对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所拥有或者管理的民用设备、设施、人员,进行统一组织和调用提供法律依据。
重视运用法律维护官兵权益
涉外非战争军事行动是代表国家的国际性行动,法律关系复杂,行动、人员、装备等与国家主权和利益紧密相连,只有出台相关法律给予明确的定位,行动才能在法制轨道上顺畅进行。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涉外军事行动是各国的通例,相对而言,我国在涉外军事行动立法方面起步比较晚,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涉外军事行动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一方面,要保障军队驻地、交通工具不受侵犯,驻地内的营房、设备财产免受搜查、征用、扣押和强制执行;另一方面要约定司法管辖权。要通过与他国进行协商,签署相应的协定,确定军队在执行任务所在国(地区)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此作为维护权利的依据。
作者单位:解放军军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