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示意图 |
四惠总站公交失控撞人司机获刑
事故造成1死4伤 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 判处肇事者有期徒刑10个月
本报讯(记者付中)一辆准备出站的4路公交车,突然在四惠公交枢纽总站失去控制连撞5人,致1死4伤。
记者今天获悉,朝阳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司机董某有期徒刑10个月。
2007年10月14日9时30分左右,董某在四惠公交枢纽总站驾驶一辆4路公交车,准备出站发车。由于操作失误,公交车突然失去控制,撞向397公交站台正在候车的乘客。
据媒体报道,目击者张先生说:“车子完全失控,突然右转,撞了过来。之后,公交车并未停下,而是继续快速前冲,将站台护栏撞断,又相继将站台内候车的4名乘客撞倒。”
另一名目击者表示,在接连顶翻4人后,这辆公交车又撞上了公交充值卡房。车头一转又带倒一名中年女子,然后又冲出去10多米才停下,带倒的女子被卷到车轮下。
据目击者称,当时,公交车斜着停在站台内,车前风挡玻璃已经粉碎;站台上,1米多高、30多米长的钢护栏已经断成了几截,397路站亭棚顶铁皮已经扭曲开裂。公交充值卡房被撞得和地基分离了近3米。
伤者易某则表示,当时身体已经被车头撞得失去重心,就在公交车后轮快要轧上他时,几名好心乘客同时伸手将他拽住,才使他未有大碍。
事发后,公交公司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单位领导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急救车赶到后,医护人员当场确认,被卷到车轮下的中年女子已经死亡。其余4名伤者,则被一同送往某医院。
医治过程中,公交公司为伤者垫付了全部费用。
据悉,被撞身亡的中年女子姓马,年仅37岁。其余4人中,有一名中年男子、两名大学生和一名卖葫芦丝的商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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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属获赔55万元
据了解,肇事司机董某1969年生,北京人,初中文化,已经开了10多年公交车。他的一位同事表示,他出这样的事“让人无法理解”。
事发后,4路公交车所隶属的北京公交集团第六客运分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在四惠公交枢纽总站召开紧急会议。
最终,该单位赔偿死者马某的家属经济损失55万元,赔偿伤者陈某经济损失53400元,赔偿伤者刘某经济损失55680元,赔偿伤者李某经济损失6000元,赔偿伤者易某经济损失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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