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红河县特大杀人案在红河县人民法院开庭,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检察院以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李强提起了公诉,而被害者的亲属则向被告人提出了30余万元的赔偿要求。
2月22日,红河县浪堤乡鼠马街上的李贵和家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本报2月24日、25日曾作过详细报道),李贵和的妻子钱合巴、女儿李崩勒及李崩勒3岁的女儿及3个月大的儿子均被打死。
之后,警方又发现了李贵和的尸体。当天,犯罪嫌疑人李强就被抓获。
李强交代,他欠李贵和1700元钱,后来还了1000元。事发时,李贵和就逼着他还钱,但实在借不到700块了,这时李贵和就骂了许多难听的话。事发当晚,他先骗出李贵和用铁锤砸死后,想着杀一个也是杀,杀全家也是杀,于是又锤杀了其他4人。
由于此案在当地已经引起了轰动,因此,昨天午饭过后,就有大量旁听群众前来旁听,审判庭一开门,就被群众挤满了。下午3时,戴着手铐的李强步履缓慢、目光呆滞地走到了审判席上。
庭审中,当公诉人列举出李强抢劫杀人的大量证据后,李强都一一认罪。为此,李强的辩护律师少有发言机会,只是以李强认罪态度好为由,请求法庭从轻判决。因控辩双方对犯罪事实、犯罪证据等并无大的争议,因此,庭审仅持续了两小时。
审理结束后,被害人家属向法庭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要求,提出的请求额度超过了30万。但是,一些旁听的群众认为:李强连欠李贵和的700元钱都还不了,怎么可能有能力赔偿几十万呢?(任锐刚春城晚报)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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