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是抗洪抢险队员,退伍后却和老婆一起贩卖毒品;几名毒贩头目都持有枪支,他们在番禺民宅内用麻黄素大肆制造毒品(详见本报2007年9月25日A09版)……昨日上午,陈堃等8人的特大贩毒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被判死刑。
丽江花园内加工毒品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底,陈堃纠合陈广华、鲁冰以及同案人“老三”(另案处理)在番禺丽江花园某住宅单位内,以冰毒等为原料加工麻果。
2006年2月起,被告人陈堃又与“阿强”(另案处理)等人密谋制造冰毒。在陈堃指使下,被告人鲁冰通过被告人权俊峰、赵敏,先后三次共购得麻黄素575公斤,后交给“阿强”等人制造冰毒。
2006年7月15日,陈堃贩卖3公斤冰毒给被告人秦远辉,秦远辉还与陈堃商定,次日再交易10公斤冰毒。7月16日下午,双方再次进行交易时,被公安机关盯上。“马仔”陈广华在陈堃的指使下,携带10公斤冰毒在珠江新城利雅湾与秦远辉交易,被人赃并获。
其后,8名被告人相继落网。
团伙首脑非法持枪 据悉,该贩毒团伙的几大首脑都拥有自己的私人枪支。陈广华在1998年购得猎枪1支及子弹7发,送给“老大”陈堃。2006年初,陈堃还以8000元的价格为“合作伙伴”谢雄伟购得手枪1支。
一死刑一死缓三无期 2007年9月24日,陈堃等8人的特大贩毒案在广州中院开庭。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陈堃的行为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秦远辉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谢雄伟、陈广华、鲁冰,三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
权俊峰被判有期徒刑四年,赵敏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张中兴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除权俊峰、张中兴外,其他6名被告人均表示要上诉。(记者/陈球)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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