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1日电 喧腾一时的台湾立荣航空爆炸案,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今11天更三审宣判,被告古金水无罪。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承审法官认为,从当初机场通关检验到机上90名乘客,都没有人闻到怪味,不足以认定古金水所带的汽油和爆炸案有直接关联。
发生于1999年的立荣航空公司客机爆炸案,被告古金水遭花莲“地检署”起诉和上诉后缠讼至今,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2007年1月更二审认为,从扣案证物无法证明客机爆炸是被告古金水的行为所造成,且经查也无犯罪动机,所以做出无罪判决。
立荣客机于1999年8月间降落花莲机场时发生爆炸,造成20余名搭机乘客轻重伤,其中,古金水的胞兄古金池伤重不治死亡,乘客李惠蓉受伤导致腹中胎儿夭折,全案经花莲地方检察署侦办后,依违反台“民用航空法”起诉涉嫌的古金水。
花莲地方法院在审理后,判决古金水有期徒刑10年,古金水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花莲“高分院”,但经审理后仍判决有期徒刑7年6月,古金水再上诉,经发回花莲“高分院”更审后于2004年12月间获判无罪。但检察官不服更一审判决再提起上诉,全案再发回花莲“高分院”审理后,做出更二审无罪判决。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