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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助理巡视员周腊元说,“新市民”对象主要是针对300万名活跃在湖北省各个城市的农民工,他们只要符合相关条件,都可以在其工作生活的城市办理城市户口。
周腊元说,此举旨在消除就业歧视,帮助农民工解决户籍问题,使他们真正融入城镇社会,并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市民待遇。
湖北省劳动保障厅相关负责人称,“新市民”将纳入其所在城镇劳动者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范围,使其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对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市民,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范围。灵活就业的新市民,则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同时,教育部门将负责落实“新市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新市民”子女将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将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城镇公办学校对新市民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建设部门要把新市民的居住问题纳入城镇住宅建设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多方式解决新市民居住问题的途径。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政府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将新市民纳入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范围,用人单位和新市民个人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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