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警方跨省、历时三个月侦破“4·07”大案
恶魔奸杀少女 警方新疆擒凶
7月11日,从新疆乌鲁木齐始发的一列火车缓缓驶入兰州站,城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6中队的两名干警风尘仆仆,押着一名身形瘦高的男子回到兰州。
花季少女命丧偏僻小巷
今年4月7日7时37分,城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6中队接到报警,称城关区焦家湾南路79号通往兰州裕华木制品厂的小巷道内发现一名年轻女子尸体。接报后,该中队值班副中队长宋兰军带领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与此同时,分局局长王小明、刑警大队长王小俭也率领3中队技术人员赶到现场。经初步勘查,死者为一年轻女性,身体多处有明显的刀伤,死者身上除装有一个塑料袋外,再无其他物品。后经进一步尸检,还发现死者有发生过性行为的痕迹。根据现场勘查的情况,城关公安分局成立了“4·07”命案专案组开展工作。
多管齐下确定死者身份
当天下午,警方初步确定发现尸体现场即为第一杀人现场,推断出案发时间为当日6时30分左右,而且断定作案人应该与死者相识,情杀或仇杀的可能性很大。为此,查找尸源便成了当务之急的工作。从4月10日开始,办案民警首先通过省厅刑警总队向各地、县公安局发布了协查通报。随后民警们印发张贴了寻找死者身份的启事,并通过媒体播发“警方悬赏1000元查找尸源”的新闻。4月17日,办案民警在火车站东路附近一电线杆上发现一则寻找年轻女子的启事,该失踪女子的相貌特征及失踪时间均与“4·07”杀人案死者情况相符,为此,办案民警当即赶赴我省张家川县川王乡,并与张贴启事的有关人员进行联系,证实了该失踪女子确系“4·07”杀人案死者。不仅如此,细心的办案民警还从死者家人那里了解到,死者马某年仅16岁,于案发前四日来兰,在火车站东路一家烤肉店打工。
奔波三千里跨省缉凶
从张家川县返回兰州后,办案民警马上找到了火车站东路附近的那家烤肉店。据老板海某讲,4月7日凌晨2时许烤肉店关门后,他的姐夫马文科(张家川县胡川乡农民)与死者马某单独留在店里,当日上午10时许,他到店里只见到他姐夫马文科一人,便问马某去向,马文科当时神色紧张,言谈吞吞吐吐,称早上8时许马某起床后说去大砂坪找人,然后再没见面,次日下午,姐夫马文科拿了店里50元钱后也不知了去向。而且经过多方调查,还证实了马文科失踪前曾向多人借钱,店里的一把单刃切肉刀也一同丢失。种种迹象表明,马文科具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18日,该中队申请对马文科刑事拘留,并上网进行追逃。
经调查得知,马文科案发后并未回过原籍,却于案发后向同村的亲戚打电话借过钱。马文科远在新疆的堂姑父也称马文科曾到过其家中。闻讯,宋兰军立即带领3名民警登上了西去的列车。然而,当办案民警找到马文科的堂姑父后才得知,马文科曾于4月中旬到过其位于米泉的家中,借了200元钱后就离开了,从此不知去向。无奈之下,宋兰军等人于4月26日至5月10日分批组织警力赶赴新疆米泉、乌鲁木齐、石河子等地进行追踪,并向当地警方通报案情。5月28日,该中队派人二次赶赴张家川县进行排查。与此同时,马文科也被省公安厅列为省级督捕对象予以缉捕。
见色施暴事后杀人灭口
2008年6月26日,该中队再次组织警力赴新疆继续展开工作,经回访有关知情人,得知马文科窜至新疆伊犁地区的可能性较大,遂赴新疆伊犁地区进行排摸调查。7月4日晚,在伊宁市解放西路一小餐馆,正在清查的两地警方发现一打工人员与查缉的嫌疑人情况相符后,马上通过与马文科相识的有关人员进行了秘密辨认,在确定此人就是犯罪嫌疑人马文科后,遂将其成功抓获。经就地突审,马文科交代,4月7日凌晨,在烤肉店关门后,见马某独自一人看电视,遂起歹意,将其强行奸污,事后马某哭闹不止,马文科怕事情败露,遂携带店里一把切肉的匕首,以找老板为幌子,将马某骗至焦家湾南路无人的背巷处,先用一根铁丝将马某脖颈勒住,后用匕首在马某身上连捅数刀,致马某死亡后逃离现场。7月11日上午11时20分,犯罪嫌疑人马文科被城关警方从新疆押解回兰。
文/图 本报记者 党小军
特约记者 冯忠海
《兰州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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