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原中地恒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杜永存,因谎称帮他人购买经济适用房,诈骗购房定金、房号费等27万余元,上午,被(北京)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罚金3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被责令退赔赃款发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4月29日,被告人杜永存作为甲方与被害人侯小姐签订协议,担保侯小姐于同年5月20日前,与开发商签订“三环新城房屋购买合同”,并保证其购买的房屋为三环新城小区的24号楼,楼层高为7至11层中的任何一层。
同年5月,杜永存与侯小姐的男友宋先生联系,称已经定下了三环新城24号楼903室。为此,杜永存先后在复兴路48号邦定门诊部、海军总医院等地,以交纳购房定金、房号费、税费等为由,向侯小姐、宋先生收取人民币27.22万元。去年9月底,宋先生二人感觉上当后,向杜永存提出退钱的要求,杜永存答应后但一直没有给钱,于是他们向公安机关报案。去年10月23日,杜永存被抓获归案。经查,三环新城24号住宅楼及903室系经济适用房,已于2006年2月由他人购买,而且房主从未在网上公布过卖房意向信息。(张蕾)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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