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莎)为配合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近日,民政部制定出台了《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暂行评估标准》。
《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暂行评估标准》将评估层次分为县、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委会三类,针对每个层次在低保操作环节的特点,对评估目标和评估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其中,区(县、市)层面的评估标准分为:基础保障类(包括制度保障、资金保障、工作保障、领导重视等),组织管理类(包括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等),操作规范类(包括低保标准、低保审批、资金发放、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分类施保、统计报表等)和监督检查类。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委会)层面的评估标准分为工作保障、业务素质、低保受理、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民政部要求,各地在开展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评估时执行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