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活生生被继父公证“没了”
继父称为卖房还债 目前公证书已被撤销
活得好好的大姑娘,被公证处给公证“没了”,女孩儿的姥姥(当时尚健在)也被公证去世了。
一切皆为两处房产的继承。申请公证的,是这个女孩的继父——郑州市一所中学的教师江枫。
7月15日,“问题”公证书被公证处撤销。
■商报记者 肖风伟
■ 母亲再婚 四口之家日子很幸福
今年27岁的袁方,毕业于西安美术学院。
谈起法律知识,学美术出身的袁方头头是道,提及原因,她苦笑着说这要“感谢”继父江枫。
1997年12月,袁方的母亲再婚,嫁给了同样是二婚的江枫。
袁母在郑州铁路局房地产经营开发中心上班,而江枫当时在郑州一中分校教书,有一个17岁的儿子跟他一起生活,新组建的4口之家生活得有滋有味。
袁母所在的单位很清闲,因为江枫教高中英语,两人在家属院附近开办了一所英语培训班,袁母也起早摸黑地找生源。
2000年,袁方从郑铁六中(现106中学)毕业,并以优异的成绩考入西安美院。当时,一起考入西安美院的共有6位学生。
在此期间,袁母和丈夫一起资助江枫的儿子去莫斯科上学,江枫也在袁母的帮助下,进入现在所在的中学执教,并逐步跻身名师行列。
■ 母亲去世 袁方读大学房屋被人占
2003年12月9日,袁母因病去世。
去世前,袁母将家中的财产情况告诉了袁方,并交给她一封信和一个房产证。
当时,袁方家共有3套房产。袁母、江枫婚后各购买一套单位房改房,还有一套是商品房,办理按揭购买的。
料理完母亲的丧事,袁方回校。后来,袁方的钱不够花,就给江枫打电话,而江枫的手机和家里电话号码全变了。
2004年7月大学毕业后,袁方回到郑州,掏出钥匙后,熟悉的家门怎么也打不开,后来一问才知道江枫将钥匙换了。
进得屋内,袁方发现已是鸠占鹊巢——江枫的一个亲戚住在她的卧室,她放置的物品大都不翼而飞。看见屋内的场景,袁方哭着跑到姥姥家借住。
在郑州待了一段时间后,袁方又回到西安复习考研。
■ 父女失和 袁方不知情 继父卖了两套房
2006年5月,姥姥病重,袁方赶回郑州,而这时继父已和她们彻底断绝了联系。
回家叩门,开门的是一个陌生的面孔,袁方说这里是她的家要求进去,而对方说房子是她家的,房产证都办下来了,然后将门关上了。
同年5月31日,袁方的姥姥去世。办完姥姥的丧事后,袁方又回西安去了,这时她还不相信房子真的被继父卖了。
2007年3月,袁方请律师帮她打官司,希望能要回来房子。调查取证期间,律师告诉袁方一个惊人的消息:她拿着房产证的房子,已被江枫过户给他人了。另外一套以她母亲名义买的商品房,也被江枫转让过户了。
同年4月2日,袁方将继父江枫起诉至郑州市二七区法院,要求江枫给付22万元(应继承房产的折价)。拿着法院的立案通知书,袁方的律师从郑州市房管局复印到袁母名下两处房产的交易资料。
资料表明,房产能顺利过户,是因为二七区公证处(现二七公证处)出具了两份公证书,证明袁母“其父母已死亡,其生前无子女”,遗产应由其夫江枫一人继承。
这两份公证书编号分别为 (2004)郑二证民初字第1362号,以及(2005)郑二证民初字第1589号,出具日期分别为2004年12月21日、2005年10月20日。
让袁方生气的是,在这两份公证书中,不仅她“没了”,当时尚健在的姥姥也“死了”。
起诉继父江枫的同时,袁方也向二七区公证处反映公证不实,要求撤销上述两份公证书。
■ 继父回应 公证卖房是为还债
接受商报记者电话采访时,江枫说这样做是“被逼无奈”。
江枫说,他曾以袁母的名义,在银行存了8万元现金。袁母去世后,袁方把银行卡偷走了,并取走了卡上的钱,同时拿走了家里不少值钱物品。
当初,袁母住院治病花了不少钱,加上买房子借贷钱,夫妻两人欠了二三十万元债务。后来由于债主逼债,他实在没办法,就把其中两套房子卖了还款,总共卖了43万元。
江枫说,三套房产均是在他们婚后购买,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他本人有一半的继承权。他与前妻有一个儿子,儿子也有继承继母遗产的权利,而且儿子也明确表示不会放弃这个权利。此外,袁方的姥姥也享有同等的继承权,袁方姥姥去世后,应由袁方的姨和舅舅来转继承。
江枫算了算,遗产分割后袁方分不到8万元。想着袁方是个孩子,就让着点儿她,当初那8万元就算她继承的遗产,双方互不相欠了。
另据了解,袁方诉江枫案件开庭后,袁方申请撤诉,今年6月初,法院予以准许。
袁方说,每套房子江枫卖得都非常低,即便加上姥姥转给她的继承权,她也只能继承1/4的遗产。而江枫分走1/2的大头后,江枫的儿子还要来分一笔,分到她这里基本没钱了。
目前,无家可归的袁方一直寄居在姨妈家里,她说正在寻求新的办法,进行新的诉讼来解决遗产纠纷。
■ 公证疑云 江枫一方称出错是因闹误会
袁方认为,公证处做公证书时不严谨也不负责任。她说,做这个公证的,是二七区公证处副主任杨某。如果杨某能去袁母单位、家属院或者江枫的学校走访一下,也不至于做出这样将活人弄没了的公证书。
提到公证书出台的原因,江枫的代理人说,由于两套房子的房产证都在袁方手中,江枫始终联系不上袁方。一个律师告诉江枫,可以在报纸上登个遗失声明,然后找公证处做个公证,就可以把房子过户卖了。
于是,江枫在报纸上登了个声明,声明那两个房产证作废,并请公证处做公证。其间,公证员杨某问袁母父母在不,他说袁母的父母早已过世——“江枫好久没和袁母的母亲来往了,听别人说她去世了,他才这么说的。”
之后,公证员杨某又问袁母有无子女,江枫回答没有。江枫的代理人说,可能是江枫理解有偏差,以为是问他和袁母结婚后有没有子女,才闹了这样的误会。他并不是存心这么做。
■ 最新结果 两份公证书均已撤销
7月10日上午,郑州市二七区司法局一负责人告诉商报记者,如果公证书确实弄错了,会责令公证处尽快纠正。
次日上午,袁方给商报记者打来电话,说公证处已决定撤销那两份公证书。7月15日上午,袁方领到了二七公证处出具的郑二证撤字第01号文。
该文件称,经查,该处出具的上述两份公证书,因当事人江枫提供虚假证明,造成上述公证书遗漏 继承人,现依法决定撤销,上述公证书自始无效。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万军说,《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骗取公证书的,如果确实给别人造成了损失,也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江枫已在房管局办理手续,将房子过户给他人,而买房人系善意取得房屋,其房产证不可能再予撤销。因此,袁方只能起诉继父侵犯财产权,要求他赔偿相关损失,而公证处的撤销公证书文件,也可以作为其继父侵权的证据。
赵万军建议,再婚家庭最好事先作个财产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别由自己的子女继承 ,避免以后出现经济纠纷。
现实中,很多人在财产约定时,喜欢找亲戚朋友做见证,但这样的约定往往会有很多瑕疵,在法律上证明效力较差,最好能请律师做个见证,或请公证处现场公证,毕竟他们更专业一些。(注:当事人江枫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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