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6日)上午,太原市塑料工业公司总经理程志华被杀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该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太原市政法委曾做出批示:“此案件务必快速、认真审查。”
犯罪嫌疑人徐军利,今年50岁,曾任太原市塑料工业公司交安委副主任。
去年11月2日,徐军利听说总经理程志华在会上宣布其下岗的消息后,纠集李晋海、郭振锁等人对公司办公楼门窗进行打砸。当晚6时许,徐军利与程志华在办公楼门前发生争执,徐军利掏出匕首将程志华左胸部及左肩部捅伤,程志华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之后,徐军利又电话通知李晋海等人返回公司,几人手持菜刀对围观群众进行殴打,导致多人受伤。案发后,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徐军利、李晋海、郭振锁抓获。
今日上午9时30分,法官宣布开庭。包括徐军利在内的3名被告逐一到庭。整个庭审中,徐军利接受审判长发问、公诉人询问、辩护人发问以及自我辩护时,思维清晰。对被害人家属提出的55万元赔偿款要求,徐军利以“我没有错,凭什么要赔”的理由当庭回绝。
庭审后期,控辩双方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杀人匕首”何时出现,这个时间的认定直接影响对徐军利的定罪。徐军利坚持认为自己是在被程志华打伤的情况下,为了求生才拔出匕首。对此,公诉人传唤来的证人称:“我亲眼看见被告人在打架前,就用左手从左兜里掏出了匕首。”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辛戈)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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