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7日电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对因资源枯竭或者经济结构调整等原因造成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地区,上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的精神,日前,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和北京市财政局共同发布《关于调整促进高失业率地区失业人员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调整职业培训补贴比例和公益性就业组织的专项补贴比例。
此举将有助于高失业率地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缓解地区就业压力,实现区域就业工作均衡发展。
据悉,为配合北京市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加快首都建设,北京市门头沟、房山、石景山、密云、丰台5个区县出现失业偏高的情况,地区就业压力较大。
根据《关于调整促进高失业率地区失业人员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将职业培训补贴由区县负担10%,失业保险基金负担90%,调整为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另外,公益性就业组织的专项补贴比例,由区县负担1/3,失业保险基金负担2/3,调整为区县负担20%,失业保险基金负担80%。
另据测算,《通知》发布后失业保险基金对门头沟、房山、石景山、密云、丰台5个区县的公益性就业组织专项补贴平均提高13%,这一比例尚在失业保险基金合理承受范围内。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