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7-21 01:32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人享有同等的机遇和权利,注重男女平等、协调发展的社会,推进两性协调发展、共享成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然而,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男女两性发展不平衡现象还未完全消除,这种状况的形成有着各种复杂的原因,而公共政策选择中社会性别意识的缺乏是其中极为重要的原因。当我们用性别意识的眼光来审视公共政策对两性状况的影响时会发现,在仍然存在性别不平等的社会环境里,缺乏性别意识的政策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不可能保证对男女两性平等对待,往往会因原有差异而导致进一步的不平等,使一项原本不具有性别歧视的政策产生对女性不公正的负面效果,从而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从这个意义上讲,促进公共政策的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非常重要的一环。我们必须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主要通过增强决策机构的性别意识、充分发挥政府在女性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增加公共政策决策结构中的女性决策者等措施来完成。(梁华林/文据《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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