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北京佑安医院诊断为癌症晚期并服用抗癌药物达4年后,53岁的张先生被其他医院告知他根本没得癌症。张先生于是以误诊为名将佑安医院诉至法院索赔40万元。7月22日下午,丰台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张先生本人没有到庭。
他的儿子小张作为代理人告诉记者,2002年7月11日,他的父亲因乏力、食欲不振、尿黄多日到佑安医院检查,在初诊为脂肪肝后住院。同年7月19日,医院诊断张先生为肝癌晚期、胰腺癌晚期,开了大量治疗恶性肿瘤的药物。此后,张先生一直遵医嘱复查、服药,在家静养。2006年7月6日,张先生因疝气到电力医院做全面检查后发现,他并无癌症。小张说,那一刻,他的父亲没有表现出太多惊喜,他先是表情木讷,随即大哭。愤怒之下,他们将佑安医院告上了法院。
佑安医院辩称,结合现有医学手段,医院诊断没有失误,医院的诊疗行为未给患者造成影响,不排除患者通过系统抗癌治疗的情况下,癌细胞消除,身体逐渐康复的可能。法院随后委托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了鉴定。研究所认为,张先生所患疾病为肿块型胰腺炎的可能性大,佑安医院的胰腺癌诊断依据不充分,过于武断。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摘自7月23日《京华时报》
真希望佑安医院没有误诊,倒不是漠视张先生的痛苦。如果患者通过系统抗癌治疗,癌细胞就能消除,那佑安医院就太有水平了。我们应该为医学的伟大胜利而欢呼,癌细胞再不是什么可怕的东西了。从2002年到现在有6年了,6年啊!一个人一生中有几个6年?更何况这6年是生活在随时要告别这个世界的恐惧之中!医院说,他们的诊疗行为未给患者造成影响。什么叫影响?如果我们医生自己的家人遇到这种事,也会这么理性,这么心平气和吗?
庄子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在他看来,众生万物,一产生出来,也就开始了死亡的过程;一完成死亡,也就开始了新的产生过程,此乃生死之一体两面。他对死亡的观点也是如此。妻子去世,他非但不哭,反而“鼓盆而歌”。在他看来,死亡是自然的一部分,是合乎天理的,是理所应当的。如果我们大家都这么认为的话,想来张先生也不会告医院了。可惜的是,我们不是哲学家,也不是庄子。有病就要看医生,饿了就要去吃饭,有官司还得去法院。如果我们都能那么心平气和的话,医院也不用开了,人手一本《庄子》得了!(作者:张笑)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