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公交车爆炸案发生后,昆明警方于昨日将悬赏金额由原来的10万元升到30万元。举报点的工作情况如何?有没有市民拨打电话提供线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昨日到相关部门就此进行采访。
公交车爆炸事件发生后,昆明警方就在盘龙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设立了“7·21”案件来访群众举报和来电提供线索举报点。
下午3点20分左右,记者来到位于人民中路的盘龙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采访。未进入大门,就看到墙上贴有一张“7·21”案件来访群众接待处”的醒目标志。门卫室、楼道口、接待室都贴有这样的标志。
举报接待室设在2楼的一间办公室。几位民警背着包匆匆出门。屋内,有3名民警值守,等待群众的来访和举报电话的响起。两张办公桌上放着一台传真机、两部录音电话,电话旁用纸盒装着10盘录音磁带。
长达数十分钟的采访中,记者看到,举报点既没有群众来反映、提供线索,也没接到一个举报电话。下午3点40分,记者离开时,一辆载有10多名执行任务归来的民警的警车正驶入大院。
据了解,设在盘龙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内的“7·21”案件来访群众接待处,24小时有民警值守,对于每一条线索和每一个电话,值班民警都将及时进行梳理,然后迅速上报专案组。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爆炸案发生后,就有群众拨打举报电话向警方提供线索,但具体情况和举报数字警方并未公布。记者 吕世成实习生徐彤东芳(春城晚报)
警方提醒 公安机关对提供线索破获案件的,奖励人民币30万元,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奖金兑现方式由举报人自行选择。
举报电话:110
举报地点:人民中路76号盘龙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联系电话:3387940、3623404)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