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7月25日消息 国家审计署今天发布第6号审计公告,公布了对2006年16个省区的50个县中央转移支付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2006年中央财政拨付到16个省(自治区)支农专项资金总计1264亿元,占当年这些省(自治区)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46%,成为基层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资金来源。
这些资金主要投向了农村公路和通达工程、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综合补助、天然林保护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三农”的重点领域,取得了较好成效。
但是审计调查发现,直到目前,无论中央还是地方都没有一个对支农资金进行统筹管理的部门。每一级都有20个左右部门参与资金管理,而且不同部门管理的专款相当一部分用途重复或交叉,如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农民培训等方面,都差不多有3个部门分配管理5项左右专款。
这种多头管理和多渠道分配的结果是,造成中央支农专款资金严重分散,不能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而且项目设置重复,政策目标及内容交叉。但是受部门分割、条条管理和专款专用制度的制约,地方在支农资金的使用中又很难有效整合。
比如黑龙江省桦川县,是个水稻大县,亟需解决水利设施落后、灌溉能力不足的问题,他们做了一个总投资8600多万元的悦来灌溉区项目,立项8年没有投入,可实际上2006年这个县收到中央支农专项资金超过1个亿,却只有815万元用于灌溉区,其余资金分散到2148个具体项目,每个项目平均分到2万元左右。
审计还发现,因为中央支农专项的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层次多、链条长,管理机制不够科学,容易导致地方政府为争取资金而淡化管理和监督的责任,造成资金拨付迟缓,甚至挤占挪用。据不完全统计,16个省(自治区)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共挤占挪用中央支农专项资金6亿多元,其中抽审的50个县2006年共挤占挪用中央支农专项资金1.25亿元,用于平衡预算、弥补行政经费不足和发放补贴等。还有8个省(自治区)的10个县(市)存在截留、克扣农民补助,乱收费,损害农民利益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大中央支农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进一步加快政府机构改革,改进中央支农项目决策和管理机制。规避多头管理带来的诸多弊端,确保支农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