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海华)备受社会关注的西安市“6·26”抢劫杀害见义勇为英雄戴俊一案,7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3名犯罪嫌疑人陈庆华、孙振、武金峰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各被处5万余元罚金。
2007年6月26日晚,陈庆华伙同武金峰、孙震行至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自来水公司附近时,发现女孩孙蓉孤身行走,遂上前抢劫。
孙震在抢包过程中,遭孙蓉反抗,陈庆华、武金峰即持刀威逼。
此时,途经此地的戴俊挺身而出,大声喝止,并与歹徒展开搏斗。陈庆华、武金峰持刀分别朝戴俊的身体猛刺数刀,后3人逃离现场。戴俊当场倒在血泊中,不幸身亡。法医鉴定:戴俊系被刺伤致肺破裂、肝破裂后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事发后,西安众多市民才知道:44岁的戴俊是江苏阜宁人,1989年到陕西创业,资产逾千万元。戴俊见义勇为的义举感动了西安,出殡当天,50辆自驾车和3000多名市民自发为他送别。
之后,戴俊的骨灰按照烈士规格安葬在阜宁烈士陵园,接受人们瞻仰,他的事迹也被拍成电影。同年9月,陕西省政府追授戴俊“陕西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奖励10万元。戴俊也先后被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确定为全国道德楷模、文明风尚典型和革命烈士、见义勇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