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芬年挑菜上山 张涛摄
央视主持人董卿在采访孙芬年。张涛摄
“一颗红心一双脚,一条扁担两只筐;不计报酬不怕苦,风雨兼程三十年。”这首诗赞颂的是浙江省舟山市展茅镇翁家岙村农妇孙芬年,她三十年如一日为部队哨所官兵买菜送菜。
驻军某部哨所位于一座海拔500多米的山上,山不高却坡陡路险,运送物资只能肩挑背扛,哨所日常生活用品的补给成了难题。
1978年春,在当地政府动员支持下,时年22岁的山村姑娘孙芬年拿起扁担,担负起为哨所官兵运送日常生活补给的重任。
当初,按照口头约定,孙芬年每隔一天为哨所代购一次蔬菜和副食品等补给。劳动所得报酬,仅是生产队给她记上5角钱的工分。3年后,随着农村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孙芬年的“工分”报酬不复存在,可她为哨所买菜送菜的干劲丝毫没减。
为保证官兵们能吃上新鲜的蔬菜和肉食,她每天天一亮就起床,赶到2公里外的菜场把菜买回家洗干净,然后挑着50多公斤重的担子上山。
为补偿她艰辛的付出,部队每月付给孙芬年几十至几百元不等的补助。1998年夏,因丈夫生病住院没人照顾,加之家庭生活日益拮据,尚在读书的两个子女开始对孙芬年提意见:随便在村办工厂干点活儿,也比挑菜上山吃苦受累强。孙芬年没理会儿女的抱怨,继续坚持送菜上山。
寒来暑往,风雨兼程。这些年,孙芬年走了8万多公里山路,挑断200多根竹扁担,磨破500多双鞋子……看到她家生活有一定困难,部队也注意采取多种办法给予经济或物质补偿。孙芬年的事迹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她先后5次被评为省、市双拥工作先进个人,2次获年度“感动浙江”、“浙江骄傲”提名奖,还被授予“浙江省拥军优属模范”称号。
面对荣誉,孙芬年笑了笑说:“我只不过是个送菜的普通农妇……”如今已50岁出头的她,体力大不如以前,却依旧乐呵呵地挑着担子,隔天一趟为哨所官兵送菜。(本报南京7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