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7月31日电(记者赖雨晨)企业人民调解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外资、民营企业云集的广东省发展迅速。据广东省司法厅统计,至今年上半年,该省共有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6636个,自2006年至2008年上半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215宗,调解成功96268宗,成功率96%,受到了企业劳资双方的一致欢迎。
东莞正腾工业园区是一家为厂家提供厂房和管理服务的民营企业,园区内现有5家工厂、3000多名工人。园区调委会主任刘柏华告诉记者,园区工人多,又分属不同的厂家,难免有各种摩擦和矛盾,处理不好甚至可能酿成恶性的群体事件,从前工人有了矛盾资方都要报警处理,2006年5月以来,园区内有了警务室和调委会,可以直接通过讲道理、做调解工作及早解决矛盾。
企业人民调解不仅能缓和企业工人间的矛盾,还有助于化解劳资纠纷。2008年5月,正腾园区内一家印染厂的女工孙某有两天没有上班而让其丈夫代为打卡,厂家认为其存在“骗工资”的行为而将其“无薪解雇”。孙某到调委会申请调解,调委会为其从资方要回了应得的工资。
据广东省司法厅统计,该省企业调委会自2006年至2008年调解成功的96268宗纠纷中,就有24594宗是劳动(资)纠纷。除了员工矛盾与劳动纠纷,调解家庭矛盾纠纷和经济纠纷也是企业调委会的重要工作内容。
东莞明海整染厂是一家港资企业,有员工1800多人,2007年3月建立了企业调委会,1年多来,已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6宗,成功率100%。整染厂行政经理邓国安说,从前没有调委会时,劳资双方或员工之间出现矛盾,主要由人力资源部门处理,但处理方式不专业、效果不理想。而调委会建立后,调解员都接受了政府司法部门的培训,工作很专业,确实拉近了公司和员工之间的距离。
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介绍,从前,非公有制企业的一般性矛盾纠纷主要靠内部解决,较大纠纷则要靠其所在地的人民调解组织或镇、村出面调处,存在调解力量不足和不及时的问题。广东省自2001年起探索在外资企业建立企业调委会,2005年起又在民营企业开始企业调委会试点工作。
目前,全省已有民营企业调委会3022个,港澳台及外资企业调委会2693个,该省将争取在3-5年内使全省较大企业人民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