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郑综一、孙生记者李建成)7月29日,承德市政府发出通告,自8月1日起至2009年8月1日止,对市区住宅房屋租赁价格实施临时干预。
随着“三年大变样”工作的深入开展,承德市区部分房屋出租人趁机大幅调高租赁价格。
为减轻广大拆迁居民的经济负担,承德市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租赁住宅房屋实施最高限价。通告规定,承德市区租赁住宅房屋最高限价每平方米每月不得突破13元(含13元),在此限价内由租赁方与承租方协商确定;承租期内发生的水、电、热、气、卫生、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双方议定;各房屋租赁信息中介组织及房屋所有权人不得突破最高限价,突破限价者,将按临时价格干预相关价格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