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性化便民新举措:市民可自编自选机动车牌号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杨青生)8月1日起,南宁、贵港的市民给自己的机动车辆上牌号时,可以编选一个自己中意的车牌号码了,这是我区公安交警部门为广大机动车所有人提供的一项更加人性化的便民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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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长韦宁贤介绍,公安部门于10月1日施行的102号《机动车登记规定》明确规定,机动车号牌可以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取和机动车所有人自行编排两种方式确定,为确保这一措施顺利实施,我区选择南宁、贵港、北海三市作试点,提前2个月率先施行自编机动车号牌工作(北海于8月10日实施)。其余地市的自编号牌工作也将于10月1日前分批组织实施。
此次可以自编号牌的适用车型为小型汽车,包括小型、微型客车和轻型、微型货车,这些汽车在新车注册登记,以及转户登记时都可以自编牌号。
机动车号牌由发牌机关代号和号码序号组成,发牌机关代号不变,号码序号号码由5位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合。我区实行自编牌号的范围为第1、2位号码序号采用英文字母,第3、4、5位号码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以贵港市为例,该市的小汽车自编牌号范围为“桂R AA000——桂R ZZ999”,其中英文字母I、O按规定不能使用,总容量为576000副车牌,群众可以在这一号段范围内自由编排号码序号中的前2个英文字母和后3个阿拉伯数字。当然,车主如果不想自编车牌号的话,仍然可以选择原来一直使用的计算机自动选号的方式。
此外,实行自编号牌管理后,我区不再设立进口小汽车管理专用号段,群众购买进口小汽车和国产小汽车可以享受同等的选号待遇。
机动车号牌是一种社会公共资源,受传统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对一些所谓“吉祥”牌号看得比较重,因此,机动车牌号编发工作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公正、公平、合理地分配好机动车牌号资源,近年来我区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实际进行了不少的探索和尝试,2003年起对全区机动车牌号实行计算机随机选号,选择范围由“二选一”逐步扩大到“三选一”、“六选一”。尽管如此,群众的自主选择权仍然非常有限,广大群众特别是私家车主对机动车牌号个性化需求越来越迫切。这次推行自编自选汽车号牌,及时回应群众新诉求,是我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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