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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个税起征点:真的是"灵丹妙药"吗?

2008年08月07日21:4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新华网
提高个税起征点:真的是"灵丹妙药"吗? 个人所得税,在国外被戏称为“罗宾汉税”,也就是“劫富济贫”式的税种,其目的就是要通过“二次分配”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却恰恰扮演了“劫贫济富”的角色。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之前,我国65%的个税收入来自工薪阶层;在起征点从每月16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之后,我国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总数的比例才由50%左右降为30%左右。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税收收入中连续多年保持快速增长,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之前没有全面铺开,而现在征税的人群多了,漏征的现象少了;二是居民的收入在不断增长。”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孙立坚说。 他认为,在当前通胀压力依然较大、物价水平不断上涨的时期,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降低利息税是比较可行的办法。“但至于提高到多少合适,这要算一笔账,看看提高到一定水平,国家财政税收会减少多少,对于国家重点扶持的一些项目建设是不是有影响。” 上海国际金融学院院长陆红军也表示,政府采取这种藏富于民的政策比较得人心。“虽然从总体上来说可能只是一部分的改善,但从收入分配的公正性来说,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降低利息税非常有必要。这种政策应该多鼓励,当老百姓获利,这个社会就比较有动力,也会更加安定、和谐。” 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教授张军也认为,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税收政策应该有所调整,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降低利息税也是综合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有助于改善收入分配,对中低收入人群来说是件好事情。 然而,也有相当部分专家认为,“一刀切”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恰恰是富人得益。要遏制日益上涨的物价、帮助低收入者度过难关,最佳方式并非提高个税起征点。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孙钢就表示,按照目前2000元的起征点,全国缴纳个税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不到2%。进一步上调个税起征点,只是令少数高收入者获益,低收入者受益不大。 有专家指出,在我国当前的税制下,提高个税起征点,工薪阶层收益有限,而收入越高的人群,免税的金额约大。国家减少税收,换来的并不是一个更公平的结果。因此,提高起征点必须与调整税率相结合,才能真正体现个税调整的公平性和积极价值。具体来说,不仅应该提高起征点,更应该降低前几档税率而提高后几档税率,真正让富人多缴税、穷人少纳税甚至不纳税。 “一刀切”限定全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另一个为人诟病的缺陷在于,它忽视了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区域差异。一位名叫“小狐狸”的网友说:不论你生活在北京、上海、广州,还是西部的不发达城市,一律照此纳税,用脚趾头也能看出它的不合理。2000块钱的月收入,在沿海一些大城市几乎快要沦为赤贫了,而在内陆一些地区,相对就可以维持较好的生活。这种“一刀切”式的懒汉思维,其不公平性是显而易见的。
(责任编辑: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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