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专科高职院校录取通知书样本
我省民办本科高校新生入学通知书样本
本报南昌讯 张甜甜、记者黄小路报道:7日,江西省对外公布由省高招办统一印制的200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新生录取通知书样本和民办院校在省内外招收本科及高职新生录取通知书样式,提醒全省考生及家长应注意甄别真伪,避免上当。
正规录取须经省高招办办理手续 江西省教育厅提醒广大高考生,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院校、招生计划等有关信息已通过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和考生成绩录取,并在省高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通知书上须盖有录取院校公章 录取通知书上除了有录取院校的公章外,还注明“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等字样。只有这样的考生入学后才有资格进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毕业时才可能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应核对相关录取信息 考生及家长收到自己未填报某校志愿、学校未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布招生计划、未经省高招办办理等程序的“录取通知书”,或从不法分子处获取所谓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要在省高招办和录取高校的专门网站上核对相关录取信息,辨别真伪,切勿心存侥幸。
通知书设有防伪标志 根据规定:江西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寄发的学生秋季入学报到通知书,分为四类,其中一类是民办高校纳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收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由学校寄发江西省高招办统一印制并加盖“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设有防伪标志)。
不符规定不注册学籍 凡来江西民办普通高校报到的学生,未持江西省高招办加盖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未在当地高招信息网上公布录取信息,一律不注册普通高校学生学籍。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