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9日消息 金门县今年初第7届“立法委员”选举期间发生一起期约加薪贿选疑案,金门地方法院昨天做出一审宣判,被告已经当选“立委”的陈福海获判无罪。
针对这项判决,起诉的金门地检署表示,将等收到判决书,研究案情后,再行决定是否提起上诉;无党籍“立委”陈福海则感谢司法还给清白,认为是父亲节收到最佳礼物,并表示将以更谦卑的心,加倍努力服务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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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媒体报道,参选“立委”的陈福海是在今年1月8日下午前往金宁乡埔边村赵王醋食品加工厂拜票,对于3名有投票权的员工,期约若是支持他当选就叫老板加薪新台币3000元,不加薪就找他拿。
同月9日下午陈福海到金宁乡埔后久义兴股份有限公司拜票,也向负责人之妻李林谨治表示若投票支持,待其当选,会帮忙让公司石头订单接不完等语,同时向在场员工谢国雄寻求支持,待其当选工作会比较好。
陈福海所为遭金门地检署检察官以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对有投票权之人行求不正利益罪嫌提起公诉,不过,金门地方法院合议庭经过审理,昨天判决陈福海无罪,全案还可上诉。
报道称,金门地方法院合议庭在判决书指出,证人在侦讯时,无一将被告陈福海所言当真,难认被告存有让承诺实现的真意,而且被告承诺争取加薪未曾设任何条件限制,纵真有行求之意,又岂有可能采取此等不计成本的方式仅为换得3张选票,亦与事理显相违背。
合议庭认为,被告陈福海如真有以争取加薪以为行贿之意,自应在作出承诺的前后,即预先完成必要的安排,但证人的老板对此却全不知情,证明被告当时仅系随口提及,更无实现所言的计划,并无犯意。
此外,合议庭指出,被告陈福海所提“待其当选,公司石头订单生意会接不完”的表示,笼统含糊,欠缺明确的可行方法,仅系被告提出之振兴金门经济竞选政见的通俗说法,不能视之为贿选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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