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件百姓建议入列立法项目 开门立法,山西省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完成 经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报省委批准,8月19日,省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完成,本届立法规划项目共83件。
至此,历时五个月,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与本报合作,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省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建议项目工作完成,11件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入选。
首次开门立法群众热情参与 坚持民主立法,让立法更加透明。为继续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参与,推动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解决,今年3月10日,在编制省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首次开门立法,并委托本报独家征求百姓意见。与此同时,省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建议项目征集函也向542名省人大代表发出。
建议征集期间,社会各界群众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本报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踊跃提出立法建议。经过认真梳理,省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中,有132件属于省人大立法权限,有望进入五年立法规划。
83件立法项目11件百姓提出 经过逐个研究,在协调论证、统筹兼顾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省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完成。五年立法规划中的立法项目共83件,其中一类项目(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内拟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56件,二类项目(立法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27件,即制定16件,修改11件。
56件一类项目中,制定22件,修改30件,废止4件。其中属于社会领域的27件,属于经济领域的19件,属于其他领域的10件。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时,共收集到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97件,有11件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草案。其中,《山西省禁止赌博条例(修正)》、《山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山西省律师执业条例(修订)》、《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条例(修正)》、《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修订)》、《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正)》《山西省信访条例(修订)》等10件安排为一类项目,《山西省殡葬管理条例》安排为二类项目。
部分建议未列入规划原因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未能列入五年立法规划草案的建议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因立法权限问题未能列入五年立法规划草案。如《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争议仲裁法〉办法》,属于立法法第八条第九项规定的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再如《山西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条例》、《山西省城镇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项目所拟调整的事项属于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宜由省政府制定规章进行调整和规范。
二是宜由省人大常委会做出决议或者决定的项目。
三是相关领域正在改革,执法关系尚未理顺,还不具备立法条件的项目。
四是调整事项的范围过大,难以通过立法进行规范的项目。为了集中精力,保证重点立法项目,在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内,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两个层次的作用,以上这几类项目没有列入五年立法规划草案。(记者李莉/山西晚报) (来源:黄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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