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乘坐飞机时遗失2万元现金,遂起诉航空公司要求予以赔偿。日前,在长宁区法院法官主持下,张先生与山东航空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航空公司一次性补偿3000元。
去年11月,张先生搭乘山东航空公司飞机从青岛飞往上海。
飞机到达浦东机场后,他准备拿行李下飞机,却发现放在行李包中的2万元现金不翼而飞。张先生随即与乘务人员交涉,要求应急处理,以减少损失。由于当时已有乘客走出机舱,乘务人员认为无法让他们重新回来进行调查。张先生只得拨打110报警,待警察赶到时,机舱内已空无一人。张先生认为,由于乘务人员未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未尽到职责,致使财产损失至今未能挽回,为此将山东航空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上述调解协议。(梁志明)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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