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家住中华新路的刘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刚刚中专毕业的女儿蓓蓓目前在第四人民医院从事护士工作,先前已通过网络报考了于今年10月11日、12日举行的成人高考,前几天突然发现另一场准备参加的“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也是在那两天举行,让她十分为难。
蓓蓓7月份从上海市卫生学校毕业后,刚应聘进入第四人民医院工作。根据国家规定,从事护士工作,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上岗证,也就是必须通过上述“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获取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但是,成人高考对于蓓蓓同样重要,“为了能参加成人高考,我在实习之余参加高复班,辛苦准备了半年多。”和她同样没了方向的还有不少同学,“现在,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记者查询了相关资料,发现两场考试的日期果然“撞车”了,具体的时间也基本重合。
为此,记者联系了市卫生局。有关人士解释,“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卫生部等有关部门认定的,涉及全国各省市,共设4个科目,11日是“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12日是“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相关部门考虑到10月份是各科考试集中点,已经设法避开一些高峰日。而此次于10月11日、12日举行的资格考试,是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通知》精神,特地增加的一次考试,只针对已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2008届全日制相关院校的毕业生。
刘女士希望通过本报呼吁,两门考试“撞车”,“殃及”的考生绝非个别,有关方面能否酌情调整。“毕竟,对考生来讲,两场考试都很重要。如果这次错过护理资格考试,要等到明年5月份才能再参加。”(实习生戴慧菁记者 陈浩) (来源:新民网-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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