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狠抓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概括起来有五个方面。
中央综治办有关负责人说,这五条经验支撑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宏大网络,也是推动新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必须长期遵循的重要原则。
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 “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是关键。”30年来的实践证明,只有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真正负起责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越来越多的党政领导认识到,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纳入党委和政府的全局工作之中,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领导,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促进改革发展同保持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与此同时,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普遍建立和完善了激励制约机制、监督查究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得到进一步落实,维护稳定是政绩、是第一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 30年来的经验告诉人们,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防范,重在治本,就能有效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减少犯罪。
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各地坚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增强了专项整治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畅通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加强调解和信访工作,及时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防范、教育、管理等环节上狠下功夫,通过深入开展平安建设,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群众是真正的铜墙铁壁 综合治理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发展。“群众是真正的铜墙铁壁,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力量源泉。”这是30年来被反复证明的一条宝贵经验。
许多地方从实际出发创新基层工作,通过派驻综治特派员、综治协管员、人民调解员、治安信息员和建立治安中心户长制等,把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单位和家家户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
各地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效方法,不断发展壮大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特别是把平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与解决涉及民生、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结合起来,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群众基础更加巩固。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全面提高基层预防、发现、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努力做到综合治理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尽可能地把影响社会治安的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近几年来,各地以创建平安县(市、区)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一些地方通过平安建设解决了许多长期困扰基层综治工作的问题和困难,为综治工作措施在基层的落实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各地加强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建立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基层维护稳定力量得到了有效整合,基层维护社会治安的实力不断增强。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积极参与,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近几年来,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本部门、本行业平安建设实施意见或方案,层层建立健全维护稳定责任制,层层签订平安建设责任书,开展了平安校园、平安市场、平安旅游景区、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各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平安建设,各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识明显增强,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特别是在解决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方面,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闲散青少年教育管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铁路护路联防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使一些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