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产权证被遗失卖房不成反赔30万定金
屠洪纲告开发商“失职”索赔
本报讯(记者刘杰)歌手屠洪纲欲卖掉房子,收完定金后因无法提供房产证被判双倍赔付。记者昨天获悉,屠洪纲认为是开发商工作不负责丢失了自己的房产证,因此将对方诉至法院索赔自己的损失30万元。
屠洪纲起诉称,2000年10月,他与南湖花园公寓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契约,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公寓。次年,他入住公寓,随后向开发商指定的律师咨询办理房产证,被告知房产证办好需抵押在银行。2003年,他收到开放商指定律师交给他的房产证复印件,于是很放心。
后来屠洪纲计划移民,准备出售名下房产。今年1月,他找到买主,双方谈妥价钱为200余万后,签订了买卖协议书,屠洪纲收取买主预付的30万元定金。随后屠洪纲还清所有贷款,向银行索要房产证。但屠洪纲被告知,银行并未抵押过他的房产证。
屠洪纲多次向开发商索要房产证,先被一再推诿,随后得知自己的房产证已被开发商丢失,需要重新补办,需时约8个月。然而此时,屠洪纲与买主约定的时间已经到期,却因他拿不出房产证无法交易,遂退回买主定金30万元。
但买主认为屠洪纲的行为造成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并将其起诉。屠洪纲承认自己确实违约,但不具有主观故意性。
法院审理后,判决屠洪纲需按照双方协议规定,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
另外给付买主30万元后,气愤的屠洪纲将开发商起诉至朝阳法院。他认为,开发商工作极不负责任,丢失了他的房产证,导致其房屋无法交易损失30万元。屠洪纲还说,他曾经找过开发商讨要赔偿,却遭到拒绝。
昨天下午,记者多次致电南湖花园公寓开发商,对方一直称主管此事的经理正在开会,其他工作人员无法接受采访。
朝阳法院表示,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相关链接:
记者百度一下“房产证”,找到相关网页约7,250,000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