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世界上发生了多起重大船舶溢油事故,由于当时的沿海国家没有任何准备,没有任何抵抗溢油的能力,致使许多国家的沿海水域遭受了重大污染,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其后,随着海洋石油开发业和航运业的迅猛发展,海上船舶溢油事故不断发生,1967年利比里亚籍的油轮在英格兰海域触礁沉没,造成了约12万吨溢油入海,致使英法两国的海洋生态遭受了毁灭性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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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重大船舶溢油威胁,70年代起,以美国、日本和英国为代表的部分发达国家开始着手研究制订国家溢油应急计划,研究溢油应急技术,建立溢油防备和应急力量,大大提高了溢油的围控能力和清除效能。
美国的污染应急体系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初建成形,其体系主要构成是国家溢油应急反应指挥中心、相关的州政府、地区建立的三级溢油应急反应系统。美国在溢油防备和反应方面,不仅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国家反应体系,而且还建立了科学的溢油预防、控制和应对策略系统、信息库系统、溢油鉴别系统以及污染损害赔偿体系。
其溢油清除力量包括发生溢油的公司及它的保险公司、美国海岸警卫队国家突击队、国家污染基金中心和辖区反应组。溢油公司对溢油事件负责,首先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上报;国家突击队由三支国家突击力量和一个协调中心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应对溢油和化学品泄漏。
美国实施油污基金制度。联邦政府建立10亿美元的油污基金,各州政府也通过立法建立了一亿美元油污基金制度。油污基金的建立可以保证迅速调集溢油应急力量,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除,将溢油的污染损害控制在一定的范围。
美国还建立溢油清除协会会员制度,保证溢油清洁公司机构正常运转和快速的反应。在溢油反应清除和防污管理工作中,通过市场化、商业化的运作解决公司的生存问题。
日本溢油应急力量主要由海上保安厅和海上防灾中心组成。海上保安厅主要负责在海域进行监视、监督工作,拥有自己的溢油清除和围控设备以及消防船,保安厅还建立了沿海环境基础数据库,并负责预测溢油漂移的方向,帮助围控和清除海上溢油。此外,海上保安厅还派出巡逻船和飞机监控海上污染,加强对航行密集区域监控。
日本海上防灾中心是日本民间海上防灾的核心机构,接受海上保安厅的指示,在发生溢油应急事故时,采取措施清除溢油 。它下属四个委员会---溢油清除、船舶消防、器材和训练委员会。该中心拥有海上防灾用的船只、器材。同时,还开展海上防灾训练,推动有关海上防灾的国际协作,进行海上防灾工作的调查、研究等。据有关资料统计,截止 2004年4月,日本海上防灾中心在全国33个主要港口设置了溢油清除设备和材料储备基地,共计54360米围油栏、218KL消油剂和106T吸油材料。10个港口布置了清污船和撇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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