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来的几年里,我们将以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公众环保诉求相适应的溢油防控、清除、赔偿体系为目标,使我国由航运大国真正转变为航运强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⑴加强海上船舶溢油应急反应体系建设,健全溢油应急反应机制,完善船舶溢油污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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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尽快完善我国船舶污染防治法规体系,建立实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加快制定《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配套条例,规范船舶保险制度,建立防污染基金。确保溢油防控、应急、赔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⑶加大投入,完善溢油应急基础设施。研究使用溢油监视、应急新技术,特别是发挥卫星遥感、航空监视在溢油应急中的作用。加强溢油应急工作培训,打造高效率的专兼职应急反应队伍。进一步研究油指纹、溢油漂流模型,提高溢油评估、鉴定和预测的准确度。继续加强与其他国家特别是周边沿海国家的溢油应急交流,扩大在溢油体系建设、溢油技术、溢油设备、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⑷继续做好履约工作,进一步采取限制单壳油轮的措施。针对国内航行的单壳油轮的管理问题,目前我们已完成了《加快国内航线单壳油轮强制淘汰的政策研究》,并将在研究的基础上抓紧制定限制国内单壳油轮的政策。
⑸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我们已经制定了《国家水上交通安全和救助系统建设规划》,并得到国务院批准。根据规划目标,到2010年,重点水域一次溢油综合清除控制能力将达到500吨(局部水域1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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