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7日电(记者吴晶晶、周英峰)审计署对30个省(区、市)的133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表明,挤占挪用、违规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仍然存在,部分资金面临损失风险。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审计报告时说,这次审计共发现挪用住房公积金及其增值收益20亿元,违规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2亿元。在发放的建设项目贷款和以委托理财等方式购买的国债中,有50亿元住房公积金应收回而未收回,面临损失风险。
审计中还发现有的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未调整到位,少数企业和单位仍存在违规自行归集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截至2006年底,133个城市中,有22个管理机构未按要求归并到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89个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未真正做到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有107个企业和单位还自行归集管理住房公积金45亿元。
刘家义表示,对住房公积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有关地方政府正在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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