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放贷人
央行日前提出,应加快我国有关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的立法进程,适时推出《放贷人条例》,给民间借贷合法定位,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
钟闻
七八月份的杭州,天气燥热而又沉闷,但这丝毫不影响郭建(化名)工作的兴致,对他来说,每天唯一的担心不是赚进了多少钱,而是借出去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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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年来,郭建一直在杭州一个农产品市场打理他的批发生意,靠埋头苦干积累了千万元的原始资金,去年初一个偶然的机会,别人向他借钱周转,并随后给出了36%的年息,尝到甜头的他思考了整整三天后,毅然决定改行,涉足民间借贷行业。
郭建所投入这个行业的原始资金仅200万元,但一年来,他通过融资已经做出近3000万元的“放贷”量,不过,郭建这样的角色也仅仅是一个小人物——在浙江,民间借贷有巨大的生存空间,萧山、义乌、台州、温州等地尤甚。
“民间借贷曾是浙江中小企业融资形式的一个补充,但现在这种融资方式已脱离正常的轨道,正向着追求高利而罔顾法律的危险方向发展。”对浙江民间金融颇有研究的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钱梁对本报记者说。
央行规定,借贷利率高于法律允许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3倍的为高利借贷行为。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对于民间借贷的规范已提上日程——央行日前发布的2008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出,应加快我国有关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的立法进程,适时推出《放贷人条例》,给民间借贷合法定位,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
钱梁认为,这份报告首次正式提出“应着手为民间借贷提供更好的法制环境,形成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和谐共生的环境”,“这说明,民间借贷有望在规范下继续发展”。
疯狂的利率
7月底的一天中午,郭建的办公室来了两个中年男子。一男子称,他的手上有200万元,希望“郭老板”能帮他“放出去”,并咨询“如何操作才能安全”。
“这样吧,给你月息3分,钱就先放我这里,风险不需要你承担,我们可以先签一个半年的协议。”郭建很爽快地说。
中年男子应允了“郭老板”的建议,并快速地和他签订了一个合同,在这个合同里,借款方写的“郭建”的名字,出借人则是上述中年男子,对方承诺将在两天内将资金打入郭建的个人账户,并约定月息3分,每月结算,出借人不承担任何风险,本金则在6个月后支付。
中年男子走后,郭建电话联系了一位“下家”,并迅速谈定了初步借款意向,该借款人急需400万元资金周转,借款时间为1个月,郭建给他开出了月息1角的“高价”,但对方却连声表示“谢谢”。
“这个利息其实并不是太高,在我今年的业务中,最低的月息也要8分,如果是十天半个月的短期拆借,最高也有1角5分以上的。”郭建说。
在浙江的温州、台州等地,随着货币政策的从紧,民间借贷利率的上升更是十分明显,民间借贷和银行信贷形成了“你退我进”的“跷跷板”效应——台州相关部门最近的一次监测显示,台州2008年2月份民间借贷年利率加权平均为17.42%,较去年同期上升6.07个百分点,较年初上升3.41个百分点。短期临时性的周转资金月利率更是高达30%。~50%。,有些甚至达到了100%。~250%。。
利率高涨之下,更是刺激了大量的民间资金进入“放贷”这一行业。郭建说,现在每个月来向他咨询要求“放贷”的资金达到千万元以上,而在去年,他一个月只能接待几个客户,资金也就200万元左右。
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说,温州有民间资金6000多亿,其中涉及民间借贷的资金超过600亿元,温州银监分局去年的调查则显示,当时温州民间借贷总规模约400亿元,占正规金融贷款的25%左右。
尽管没有一个准确的统计显示目前在整个浙江参与民间借贷的资金数量,但郭建表示,这个数量至少是千亿级的,“你难以想象”。
灰色生存
钱梁说:“民间借贷总体上是起着积极作用的,对浙江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但民间借贷利率的高涨、地下金融集资资金链的断裂,不仅打破了原有的金融生态,也给中小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甚至有碍社会稳定。”
在郭建的影响下,当年和他一起闯荡的一些生意伙伴也加入了这一阵营,唯一不同的是,生意伙伴们是把资金交给郭建打理;没有资金可借的人,会在适当的时候,给郭建介绍几个“上家”或者“下家”;那些做生意暂时缺钱周转的小老板,自然也就成了郭建的客户——“上家、中间人、下家”,这基本上形成了郭建的“生意圈”。
郭建有一套自己的生意经。上家自然是有闲钱的富人。“有些人,本身自己没钱,但依靠房产从银行获得了贷款,或者向别人融了一部分资金,然后再来叫我来‘放贷’,这样的客户我是不做的。”郭建说。
“至于‘下家’,基本都是熟人,或是熟人介绍的,自动找上门的生人一般不借,即使借了利息也会很高。”郭建说,做熟人的生意,自己觉得风险可控,“至少我能了解,这个人平时信誉如何,生意经营得如何。”
郭建的借款周期也一般不会超过3个月,半年以上的“生意”更是不会去谈,他坚信,时间太长的生意基本上就是一笔呆账,“现在有几个正常生意的年收益率能达到100%,借100万要还200万,能还得起吗?”
当然,顺利放贷的前提是,无论借款方的资信如何、借款周期有多短,必须有资产可以抵押,不管是房产、汽车甚至是一些可快速折现的零碎物件,都可以成为有效的抵押品,当然抵押品的价值要远大于借款数量。郭建说,只有有了抵押品,才能坚信资金的安全。
在钱梁看来,正规的放贷人应该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只放贷,不吸收公众存款;二是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基准利率4倍的上限;三是照章纳税。
郭建的“门面”是一家投资公司,在杭州、温州等地,很多“放贷”者都以担保公司、咨询公司、投资公司的名义出现,但大部分公司还是游走在灰色地带。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最近的一份文件称,温州“少数担保机构确有偏离担保主业,违规从事融资业务,影响区域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等问题”。
该文件也揭示了该类“放贷”者的生存模式——“有的担保机构的出资者或其他个人利用管理和控制担保机构的便利,以担保机构为招牌,明目张胆地在电视报刊、网络平台、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介上,公开发布贷款垫资、短期资金周转、增资验资垫款等广告,业务谈妥后再以个人名义进行高息借贷活动,以规避法律风险”。
改造“上岸”
一年多的放贷生活,让郭建赚了很多钱,同时他也学会了生存,并试图去弄明白如何才能发展。他一直觉得,没有相关法律的保护,这个行业就走不了多远,“希望《放贷人条例》能够尽早出台”。
“借款方一旦出现支付危机,你有天大的本事也没办法把钱要回来。”郭建认为,由于民间借贷数量的猛增,今年下半年开始浙江可能会出现一些企业资金链断裂而倒闭。
端倪已经显现,今年6月初,台州最大的民营企业之一的飞跃集团曾因涉足高利贷而爆发资金链危机;几乎在同一时间,浙江义乌金乌集团董事长张政建出走,其原因也是涉足高利贷引发支付危机,据报道,其民间借贷资金“达到10亿元以上”。
钱梁说,这个市场需要进一步规范,但规范并不意味着对民间金融一味采取“关门政策”,必须区别对待,“堵”、“疏”结合,将民间金融资金“拉”出地面,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抑制其负面作用。
他表示,在“堵”的措施上,要继续对金融“三乱”进行打压,禁止任何人开办“地下钱庄”。对于“地下钱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取缔,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疏”的措施上,可提倡订立要素齐备的借款合同,并在法律许可的利率范围内收付利息。
央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蔡灵跃曾撰文认为,政府部门应该改造和提升传统民间金融市场,其基本目标是逐步消除金融结构的二元化,实现传统金融向现代金融并轨,具体包括提高民间金融的规范化、组织化和机构化等。
情况正在改变,7月初,浙江省展开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郭建对这个被称为“收编”民间借贷、促使高利贷“上岸”的举措兴趣颇浓,一直在仔细研究。
“我一直希望有一个规范的民间借贷市场,哪怕利息低点,也无所谓,最重要的是保证资金的安全,最起码出现呆账了我们也能去打官司。”郭建说。
被称为民间借贷第一人的方培林对此前景也大为看好,方培林是温州方兴担保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他说:“如果小额贷款公司彻底放开了,供应能满足需求了,目前中小企业最为头痛的融资难问题才能彻底得到解决,居高不下的民间借贷利率也会在一瞬间土崩瓦解。”
“现在是16家,但我相信,不出两年,温州的小额贷款公司将会超过1600家。”方培林说,只有这样,广布温州民间的高利贷才能进入正轨,才能被“收编”。
郭建说,自己也盼望早点“上岸”,有了法律保护,才不至于在借贷中陷于被动,说白了,“只有法律允许的事情才能做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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