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给市长的“立法建议”理由充分
石家庄市确立3月和11月为法定植树月
本报石家庄8月27日电 记者曹天健 今后,除了每年3月12日的植树节,河北省石家庄市还将拥有3月和11月两个法定植树月。
今年3月,石家庄市第27中学初二启化四班举办了一场名为“共创绿色家园”的主题班会。在这次班会上一些同学提出,能不能把植树节的时间再延长一些?能不能向有关部门建议,根据石家庄当地的气候条件在一年当中设立两个植树月?第二天,由四班班长李怡霖同学起草的一份延长植树时间的建议书寄给了石家庄市市长冀纯堂、副市长张发旺。信中建议:除了3月12日的植树节,再追设每年的3月份和11月份为植树月。
很快,同学们的来信就摆在了冀纯堂和张发旺的案头,二位市长对这份说理有据、颇有分量的建议书“不敢怠慢”,批示要求市绿化办对设立两个植树月的建议进行可行性研究,拿出意见。此后,该市绿化办组织相关专家和人员进行了认真调研和论证,使建议书和意见书“走上了”法律程序。
8月21日,在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石家庄市政府“正式”提出在石家庄设立两个植树月的建议,并说明了设立两个植树月的充分理由:每年3月和11月是石家庄市栽植落叶树木的最佳时期,时序过早土壤尚未解冻,3月后树木发芽恰是时机;而栽植树木过晚,土壤容易封冻,11月是一年当中植树的最后一个黄金时间。针对以上气候特点,建议将每年3月和11月定为省会植树月。当天下午,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将每年3月和11月设为植树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