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杨毅王栋刘伟)从交管局了解到,1月至8月,全市发生交通死亡事故590起,造成663人死亡,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12起并造成41人死亡。
据分析,今年前8个月交通死亡事故有个特点:一是19时至23时为交通死亡事故高发时段,上述时段发生交通死亡事故179起,造成193人死亡,分别占交通死亡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30.34%和29.11%;二是津围和津沽公路、103和104国道交通死亡事故多发,上述4条公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108起,造成122人死亡,分别占交通死亡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18.4%和18.48%;三是超速行驶、无牌无证车辆违法上路、逆行是引发交通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因超速行驶引发交通死亡事故86起,造成95人死亡,分别占交通死亡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14.58%和14.33%;四是农民仍是交通事故最大受害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