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执法受伤
四年后嫌犯受审
四年前,董雪松在正常执法过程中被殴打致残,从此告别自己钟爱的警察生涯。四年后,他终于盼来了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的公诉。昨日9时,景洪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卢小波和卢小涛妨害公务,致民警受伤一案。
2004年4月17日起,景洪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民警开始在澜沧江老大桥两端设卡,执行对该桥相对封闭管理的任务。4月20日10时许,卢小波驾驶摩托车准备通过江北执勤卡点时,因强行冲卡与协管员发生争执。民警董雪松立即上前制止。 这时,卢小波的弟弟卢小涛也赶到现场,事态进一步恶化。董雪松在上前劝阻的过程中被卢小波打倒在地。经医生诊断,董雪松身体多处骨折,后被西双版纳州检察院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
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宣布,关于民警董雪松在执法过程中被卢小波和卢小涛殴打致残的案件,景洪市公安局已于2007年10月9日移送至景洪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通过审查,正式以被告卢小波和卢小涛涉嫌妨害公务的罪名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庭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据景洪市相关部门统计,从2006年至2008年上半年以来,该市共有30位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受伤。
常宗波
本报记者 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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