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四川汶川发生8.0级大地震 > 四川地震消息

公安部公示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模范候选名单

  中新网9与9日电 据中国公安部网站消息,按照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模范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的要求,公安部政治部日前对拟推荐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荣誉称号的公安消防、特警和边防队伍25个候选单位和40名候选个人予以公示。


  消息称,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08年9月12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公安部政治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联系单位:公安部政治部,联系电话:010-66266561,传真:010-66264563,通讯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邮政编码:100741。

  附:“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候选单位

  公安部抗震救灾前线指挥部指挥组(由消防部队人员组成)“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公安部抗震救灾前线指挥部指挥组根据公安部抗震救灾前线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果断决策,科学指挥,从全国各地紧急调集13434名消防特勤官兵奔赴抗震救灾第一线,成功组织了强行突击、深入震中全力抢救受灾群众;扫除盲区、进村入户,挑战72小时生命极限;全面发起抢救生命总攻等三个阶段的艰苦战斗,创造性地建立了公安专业力量大兵团作战的指挥机制及战勤保障机制,为公安消防部队圆满完成抗震救灾任务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作为地震灾区首战、主战、全程、全域作战部队,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灾害,该总队快速反应、紧急行动,先后调集省内3000余名消防官兵,分赴绵阳、德阳灾区开展救援工作。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增援官兵赴川后,该总队又配合参战部队向乡镇、农村延伸,共从废墟中营救生还群众1300人,挖掘遇难者遗体5447具,转移解救22033人,成功处置次生灾害660余起,并主动介入灾后安置点消防安全工作,为抗震救灾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成都市支队“5·12”特大地震发生后,该支队迅速反应,紧急派出800余名官兵,在震后一个小时,奔赴都江堰重灾区展开救援。参战官兵冒着余震不断、房屋垮塌的危险,从当地学校、医院的废墟中救出被埋者398人(其中41人生还),并成功处置78起各类次生灾害事故。随后,又在都江堰、彭州、德阳等200多个救援现场全力攻坚,从废墟中营救被困人员2766人(其中981人生还),疏散群众13252人。

  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宝鸡市支队特勤中队在扑救宝成铁路109隧道火灾战斗中,该中队22名特勤官兵,冒着隧道内油罐随时可能爆炸的危险,在浓烟滚滚、热浪灼人的恶劣环境下,轮番进入隧道与大火展开殊死搏斗,并协助铁路部门将12节油罐车拖出隧道喷水冷却。经过9天9夜的连续奋战,成功扑灭隧道大火,为提前7天打通宝成线赢得了宝贵时间,为夺取宝成铁路灭火抢险的最终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

  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天水市支队特勤中队在扑救宝成铁路109隧道火灾战斗中,该中队官兵冒着高温烘烤、泥石流、塌方等危险,轮流进入隧道铺设水带、架设水炮,不断把水枪阵地向前推进,经过近200个小时的艰苦奋战,完成了12节罐体的冷却工作,有效防止了油罐爆炸,为夺取宝成铁路灭火抢险的最终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赴四川抗震救灾救援大队“5·12”特大地震发生后,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506名官兵分三批紧急驰援都江堰、北川等重灾区。参战官兵冒着余震不断、高温炎热、缺水缺粮以及随时可能被废墟掩埋的危险,成功抢救被埋压人员1516人(其中42人生还),转移受灾群众4620人,救助伤员2199人。特别是在北川县北川中学救援现场,全体官兵夜以继日、科学施救,成功救出36名学生,圆满完成了抢险救援任务。

  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赴四川抗震救灾救援大队“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紧急调集771名官兵分三批奔赴四川灾区。全体参战官兵冒着余震不断、建筑坍塌、泥石流频发的危险,不怕牺牲、连续作战,共抢救出被埋压人员130人(其中66人生还),营救被困人员2700余人,清理上交现金和存折总计人民币27万余元。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赴四川抗震救灾救援大队“5·12”特大地震发生后,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快速反应,迅速组织505名官兵携带30吨1万余件装备及急救药品,火速奔赴四川受灾最严重的北川县、什邡市等地展开救援行动,共抢救被埋压人员39人,营救被困人员534人,救助伤员784人,疏散转移群众3200余人,挖掘遇难者遗体352具,保卫守护重点目标860次,为606户受灾群众送医送药。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赴四川抗震救灾救援大队“5·12”特大地震发生后,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433名官兵奔赴灾区救援。参战部队在陆、水路不通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经过17小时急行军、徒步70余公里抵达映秀镇,经过9昼夜的连续奋战,先后从废墟中营救出被埋群众358人(其中23人生还),成功救出4名被深埋超过100小时的群众,急救伤病员167人,处理遇难者遗体110具。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赴四川抗震救灾救援大队“5·12”特大地震发生后,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先后调派678名官兵赴四川参加抗震救灾。在青川、平武、北川、广元等重灾区,转战上千公里,共抢救被困群众635人(其中32人生还),转移疏散群众2383人;在废墟中抢运人民币现金620万元、家用电器600余台、有价证券3万余份。特别是北川救援队的51名官兵,在道路完全损毁、泥石堆积如山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救援现场,连续奋战9昼夜,抢救群众274人。

  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赴四川抗震救灾救援大队5月13日至22日,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228名官兵在“5·12”特大地震救援中,疏散群众5000余人,解救被埋压群众106人(其中47人生还),搬运救灾物资30余吨,抢运粮食1.5万余公斤。特别是在前往安县茶坪乡执行救援任务途中,35名突击队员冒着余震、滑坡、坠崖的危险,用刀砍、手刨、架设绳桥的方法在悬崖峭壁上开出一条羊肠小道,为北川县南部和茶坪乡14个村庄3万余名灾区群众打通了“救生通道”。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赴四川抗震救灾救援大队“5·12”特大地震发生后,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紧急调集409名特勤官兵赶赴灾区投入战斗。参战官兵始终把抢救群众生命放在第一位,争分夺秒、昼夜奋战,先后救出被困群众178人(其中9人生还),救助受灾群众377人。特别是对被废墟长时间埋压的群众,只要有一线希望,他们就做出百倍的努力,成功救出被废墟埋压70个小时、104小时和124个小时的何春桃、李青松、卞刚芬3名群众。

  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赴四川抗震救灾救援大队“5·12”特大地震发生后,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紧急集结512名官兵分三路开赴灾区投入战斗。期间,先后转移受灾群众1320人,救助伤员34人,参加重点目标保卫800人次,运输救援物资85吨,抢运居民粮食24200斤、生活用品价值人民币30万元。特别是在北川县北川中学、农贸市场,参战官兵英勇奋战,搜救出184名受困群众;在汶川县漩口镇医院成功处置了一起易燃易爆物品过氧乙酸泄漏事故。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特警支队5月13日,该支队紧急集结200名警力,赶赴重灾区汶川县实施救援,先后转移群众1020人,救护伤员824人,运送救援物资4000余公斤,参与巡逻堵卡600余人次,为民服务1000余人次。5月底,该支队奉命第二次赴川支援灾后重建,期间,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27名,破获各类案件191起,缴获毒品167.09克、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44.74万元;调解各种纠纷762起,为民服务13243次。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在5月13日至7月31日近80天时间里,该支队两赴灾区,共疏散转移群众5261人,救助灾区群众1351人,挖掘、处理遗体782具,挖出并协助转移人民币现金800万元,护送、分发救灾物资306批约732吨,疏导车辆近5万辆次,妥善处理群众纠纷354起,处置突发事件50起,走访群众2861户,为民服务2808次。

  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5·12”特大地震发生后,该支队迅速成立由206名特警队员组成的抗震救灾工作队,紧急驰援灾区。期间,队员们日夜驻守汶川县漩口镇“水上交通生命线”,冒着随时可能被洪水和泥石流冲击的危险,全力维持现场秩序,夜以继日地将11000余名受伤群众转移至安全地带;昼夜守护救灾物资集散中心,并帮助装卸、分发物资,确保了救灾物资的安全存放和配发,没有发生任何救灾物资丢失现象;在交通要道和易堵塞路段疏导交通,确保了各类救援物资安全、及时到达灾区。

  重庆市公安局特警总队该总队首批217名特警于5月13日17时左右到达重灾区北川县开展抢险救援。救援期间,重庆特警充分发挥方言相近、习惯相同的独特优势,担负起抢救幸存者、乡镇灾情侦察、城区道路巡逻设卡封控、转移救助受灾群众等任务,共转移、疏散受灾群众12300余人,从废墟中救出幸存者12名,救助伤员68名,搬运遇难者遗体52具,运输、分发救援物资上千吨,守护重点部位302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80名,为民服务5360余人次,完成一级警卫任务10次,向灾区捐助人民币10万余元。

  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该支队于5月14日开赴四川执行抗震救灾任务后,先后转战汶川县、都江堰市、绵阳市。期间,转移和疏散群众38500人,发现和挖掘遗体17具,装卸和看护救灾物资1200余吨,并为金融单位挖掘、护送大量现金及有价证券。为维护灾区社会稳定,该支队成立了治安巡逻队,盘查可疑人员10976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1人;参与保卫重点目标68处,完成一级警卫任务4次;帮助灾区群众搭建帐篷263座,为民服务3500多次,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10万余元。

  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特警支队5月14日、6月1日,该支队先后出动两批共计222名警力驰援四川灾区,在都江堰、汶川等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共转移群众463人、抢救伤员33人、服务群众1651人次;盘查可疑车辆16201辆、可疑人员23834人,担负重点部位守卫任务184起,执行警卫任务910人次,疏导交通608次,调解纠纷86起,处置各类案件27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27人,追回被盗抢车辆3辆,缴获赃款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安局特警支队5月29日,该支队紧急抽调104名特警赶赴四川灾区,担负什坊市蓥华、八角和红白3个镇维护灾区治安、服务灾区群众、帮助灾后重建、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两个月来,共盘查4800余人、2万余辆车辆,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人,处置突发事件10起,疏散转移群众3300余人,为民服务3500起。

  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特警支队5月15日该支队深夜进驻汶川后,先后转战于汶川县漩口镇、213国道寿江大桥段等受灾严重的村庄和路段,转移灾区群众352人,救助伤员800余人,检查险情80余处,看护重点目标19处,抢运各种物资1235件。结束汶川救援后,该支队先后在成都、绵阳、绵竹三地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共出动警力8144人次,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3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60名,查获非法枪支3支、管制刀具8把、海洛因89.7克,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5.24万元。

  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5月30日,该支队206名特警赴重灾区青川县担负维护灾区治安稳定、服务灾区群众任务,先后出动警力9181人次、车辆713辆次;盘查可疑人员2万余人、车辆6210辆;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人,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26万元;担负守护重点目标任务171次、疏导交通任务202次,担负大型活动安保、重大警卫任务8次;安全转移现金人民币6000余万元。

  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5·12”特大地震发生后,该支队536名民警视灾情如命令、视时间如生命,第一时间紧急救援医院、证券中心、超市及学校伤亡群众,共安全转移2329名伤病员,挖掘、抬送遇难者遗体33具;及时对城区天然气泄漏、自来水爆管现场进行警戒,排除各种险情352次;紧急将数万市民疏导到安全地带,提供救助服务3800人次。5月13日6时,支队又抽调精干警力挺进北川县城,先后安全转移群众8000多名,抢救幸存者208名,搜寻、搬运并移交遇难者遗体79具。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特警支队“5·12”特大地震发生后,该支队组成抗震救灾突击队,迅速投入战斗。12日深夜,该支队派出13名特警队员不顾余震不断、随时可能发生泥石流的巨大危险,连夜前往道路、通讯已完全中断的汶川探查灾情。13日下午,该支队受命赶到都江堰市区受灾最严重的新建小学救援现场,队员们一天一夜不眠不休,冒着大雨,徒手刨出遇难的107名小学生和4名老师的遗体。

  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抗震医疗抢险队“5·12”特大地震发生后,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迅速抽调136名医疗骨干组成抗震医疗抢险队,于5月14日徒步挺进地震重灾区汶川县漩口镇,建立野战医院,全力救治受伤群众。在汶川的24个昼夜里,共救治群众8200多人次,转移、护送群众1700多人,发放价值人民币87万余元的药品,为灾区群众运输物资、发放生活用品32.4吨,救济灾区群众4068人,搭建帐篷178顶,派出巡回救护小组76组730人次,入户走访1867户7900人次,投放消毒药品4.6吨,防疫消毒160万平方米。

   “全国抗震救灾模范”候选个人

  李大军,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副参谋长。“5·12”特大地震发生后,该同志主动请战,冒着生命危险带领两名同志徒步急行军10余个小时到达汶川县映秀镇,第一时间从映秀镇小学救出1名小女孩,并及时将震中情况报告抗震救灾指挥部,为指挥部正确决策作出了重要贡献。14日下午,该同志带领队员再次进入映秀镇,先后从废墟中救出41人,其中包括一名被埋压长达179小时的生还者。

  肖和,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成都市支队七中队班长。该同志在抗震救灾斗争中,先后转战都江堰市观景路、米市坝等数个现场,连续10昼夜战斗在抗震救灾第一线,成功救出被困群众51人,搜救遇难者遗体363具,还从废墟中搜出大量现金、珍贵资料文件,是公安消防部队抗震救灾中救人数量最多的人,为抗震救灾作出了突出贡献。

  郭廷林,男,汉族,1986年3月出生,共青团员,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广元市支队直属中队战士。该同志冒着余震不断、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危险,先后在青川县木鱼中学、乔庄山珍市场等救灾现场抢救被埋压人员36人,并参与处置了青川县肉联厂液氨泄漏等16起因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事故,为抗震救灾作出了突出贡献。

  荆利杰,男,汉族,1989年12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德阳市支队绵竹市中队战士。在参与江油市武都镇教育中心救援过程中,当余震引起教学楼剧烈晃动,指挥部下令暂时撤退时,正在救援的荆利杰发现废墟中有人在呼救,急忙转身奔回废墟,战友们死死将他拉住,他流着泪高喊:“求求你们,让我再去救一个!我还能再救一个!”现场官兵和群众无不被这一幕所感动。在60多个小时的救援中,该同志与战友共营救幸存者50余人,搜救遇难者遗体300余具,为抗震救灾作出了突出贡献。

  刘杰,男,汉族,198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包头市支队四中队班长。作为内蒙古消防部队赴川抗震救灾救援队川籍战士尖刀班班长,刘杰同志在突然接到老家青川县的爷爷和表弟在地震中遇难的消息后,仍坚持参加救援战斗,带领全班战士转移受灾群众717人,救助伤员378人,搜救被埋压人员遗体99具,营救被困人员104人,运送物资10.8吨,挖出现金人民币160余万元。

  王大伟,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战训处副处长。他所带领的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赴四川抗震救灾救援大队北川突击队,不到两个小时就成功救出被困75小时的3名群众;在没有任何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有效处置了羌山绿色食品厂氨气泄漏;想方设法用绳架“天桥”将被困危楼72小时的一名76岁的老人成功救出。他带领的51名官兵,连续奋战8昼夜,抢救群众274人(其中30人生还)。

  邓立刚,男,汉族,197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战训处处长。在抗震救灾中,担任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北川战区救援队副总指挥兼突击队队长,带领队员艰苦奋战8昼夜,转移受灾群众720人,抢救被埋压人员184人、粮食3600多公斤、生活用品价值人民币15万余元。特别是在北川县农贸市场救援战斗中,邓立刚冒着余震和建筑坍塌的危险,连续奋战5个多小时,将一名被困96个小时、尚有生命体征的妇女成功救出。

  周庆阳,男,汉族,197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特勤支队彭浦中队班长。他冒着生命危险,经过连续8天8夜的艰苦奋战,亲手从地震废墟中抢救出了包括被埋压100个小时以上的蒋雨航和马元江在内的12名幸存者,并配合战友抢救了11名幸存者。

  马兵,男,汉族,197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南京市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班长。在北川奋战的13天里,他不顾个人安危,与战友们共抢救出17名被废墟掩埋的幸存群众。在营救男青年刘畅时,他建议医护人员不要轻易截肢,自己一头钻进废墟中,用锤子和凿子一点点地凿掉刘畅腿上的水泥板和地砖,经过48个小时的艰难施救,终于使被埋压103个小时的刘畅得以获救并保全双腿。

  于兴波,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济南市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5·12”特大地震发生后,于兴波同志主动请战,带领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35名官兵、3条搜救犬及救援装备于5月13日到达都江堰进行抗震救灾。期间,严密组织,科学施救,带领救援队员成功救出23名被困群众,挖出37具遇难者遗体,疏散被困群众300余人。

  李隆,男,汉族,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郑州市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5·12”特大地震发生后,李隆同志主动请缨,参加总队抗震救灾突击队第一梯队,火速奔赴德阳、什邡重灾区紧急开展救援工作。抗震救灾中,李隆同志冲锋在前,连续作战,与战友们在余震不断、救援环境极其恶劣的情况下,成功救出何春桃、王恩秋、李青松、卞刚芬4名被困群众,创造了104个小时、115个小时等多次生命救援奇迹。

  胡定华,男,汉族,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特勤支队第一中队班长。“5·12”特大地震发生后,胡定华在老家房屋倒塌、亲人生死未卜的情况下,毅然奔赴四川参加抗震救灾。在北川中学救援现场,他和战友们冒着生命危险,连续奋战10多个昼夜,从废墟中抢救出17名被困学生。在北川县曲山镇沙坝村,他和战友们不顾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危险,用斧头为群众开辟生命通道,成功将80余名受困群众安全转移。

  胡顺扬,男,汉族,198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银川市支队永宁县中队班长。“5·12”特大地震发生后,胡顺扬同志第一时间随部队赶赴老家四川投入抗震救灾。在得知自己的家全部被毁、母亲被埋压一直没消息的情况下,尽管与亲人相隔只有18公里,仍强忍悲痛,始终坚持战斗在抗灾第一线;得知母亲遇难后,他依然坚守岗位,连续奋战7天7夜,与战友们先后从废墟中抢救出17人,转移170余人。

  蒋爱兵,男,汉族,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长沙市支队特勤中队班长。“5·12”特大地震发生后,该同志随部队紧急开赴灾区抗震救灾,先后转战都江堰、绵阳等地。在都江堰救援现场,他率队奋战一昼夜,挖出遇难者遗体8具。在平武县南坝镇,他带领6名同志组成尖刀班,先后安全转移受灾群众及接送兄弟部队人员1400多人。期间,还组织人员将两吨多TNT炸药安全转移。

  程本,男,汉族,197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杭州市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班长。“5·12”特大地震后,程本同志在参与中国银行绵竹支行废墟搜救中,面对悬空的危楼,将生死置之度外,历经8小时,成功救出在废墟中被埋压65个小时的群众。在汶川县抢救出1名幸存者,挖出遇难者遗体16具。在抢救汉旺镇东汽公司档案馆行动中,成功抢运3万多卷重要文件和大批精密仪器。

  王斌,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福州市支队参谋长。“5·12”特大地震发生后,该同志带领支队官兵连夜奔赴青川县开展救援。在抢险救援行动中,每天坚持工作15个小时以上,曾在12小时粒米未进的情况下,昏倒在救援现场。在处置一批被埋压的数吨烟花爆竹行动中,他只身进入废墟里侦察,并带领官兵奋战6个多小时,将烟花爆竹全部安全转移。

  石凯,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九江市支队副参谋长。在赴川执行抗震救灾任务期间,石凯同志主动请缨,带领九江消防7名救援人员组成的“尖兵队”,背着近40公斤的装备,经过近20个小时的急行军,抵达重灾区汶川县映秀镇,并迅速投入抢险救援战斗,在余震不断、建筑随时可能倒塌的情况下,连续奋战2天2夜,先后成功救出2名被困102个小时、146个小时的群众。

  万少波,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副参谋长。在赴川执行抗震救灾任务期间,万少波同志作为突击队队长,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带领114名队员,背负30公斤重的装备、药品和食品,强行军14小时55公里,赶往青川县救治伤员,转移疏散群众。期间,他们翻越4座海拔2000米以上的大山,转移群众974人。

  罗志勇,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广州市支队特勤大队大队长。在赴川执行抗震救灾任务期间,该同志先后四次担任总队抗震救灾突击队分队长。在营救都江堰市一住宅楼受困群众时,他冒着建筑随时可能坍塌的危险,钻进废墟仔细侦察,并及时向指挥部提出营救建议,成功将被困群众救出。他带领突击队员急行军挺进重灾区石坎乡,搜索倒塌废墟400多处,搜救被困群众9人,安全转移群众300余人。

  郑阳武,男,汉族,198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海口市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班长。赴川执行抗震救灾任务期间,郑阳武同志担任突击队侦检组组长。在8天的救援战斗中,他冲锋在前,连续作战,科学施救,共营救19名被困群众,安全疏散群众1000余人。他带领队员们在北川县曲山小学成功解救出2名小学生,在北川中学成功救出4名中学生,在北川人民医院成功将一名被困139个小时的群众救出。

  刘俊祥,男,汉族,197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河东区支队特勤一队副队长。在抗震救灾战斗中,该同志率抢险救援小分队多次完成急难险重任务。5月18日,桑枣镇一个采矿场用于爆破的雷管和炸药被震到悬崖下方约180米处,刘俊祥将绳索固定在山顶上,飞身下崖进行排险,成功将雷管和炸药全部取回。他还冲锋在前、奋不顾身,在废墟中抢出大批绝密资料、电脑设备以及大量现金和有价证券等。

  刘亚民,男,汉族,195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巡特警支队支队长。“5·12”特大地震发生后,该同志带领哈尔滨市特警支队204名队员到达灾区实施救援。期间,指挥516名各地公安特警及消防官兵、边防医护人员作为先遣部队赶赴重灾区三江乡实施抢险救援,共转移受灾群众1020人,救护伤员、救援群众824人,运送救灾物资4000余公斤,帮助群众抢出5000余公斤粮食和价值8万余元的生活用品。

  张朝宁,男,汉族,195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5·12”特大地震发生后,该同志率队行程3000余公里奔赴灾区。期间,他始终坚持战斗在第一线,每天工作15个小时以上。他带领宁波特警共出动警力8469人次,盘查可疑人员8507人、可疑车辆6278辆,查破各类案件4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9名,收集有价值情报信息170余条;组织宁波特警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222.3万元,服务群众722次。

  常宏鸣,男,汉族,195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5·12”特大地震发生后,他迅速带领济南特警200名队员,赶赴抗震救灾第一线。期间,组织民警全天24小时坚守北川县城防疫封控的最后一道防线,并主动为灾区群众搭建帐篷小学。在他的带领下,济南特警共组织出动警力6286人次,劝阻欲进城人员16871人,盘查城内外出人员27615人,盘查可疑人员860人、车辆1419辆,疏散群众249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人。

  杨明建,男,汉族,1957年7月出生,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委。5月13日晚,该同志主动请战,带领202名特警队员昼夜兼程赶赴灾区。在去往重灾区汶川县漩口镇时,身先士卒,克服大雨滂沱、山体滑波、余震不断等困难和危险,负重几十公斤,徒步强行军40公里,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抗震救灾期间,他先后带队转战汶川、德阳等地,圆满完成抢救遇险群众、疏导道路交通、维护治安秩序、保卫重要设施安全等工作。

  王毓弟,男,汉族,195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在灾区的50个日夜里,他率领兰州市公安局特警队坚守在四川省绵竹市汉旺镇,圆满完成重灾区封控任务。6月12日,绵远河上游堰塞湖泄洪引发特大洪水,冲毁河堤,他第一时间带领全体特警赶到现场,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指挥特警疏散转移群众,避免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6月18日,他组织特警成功抓获2名持枪歹徒,缴获子弹上膛的仿“六四”手枪1支,消除了重大治安隐患。

  唐明尧,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四川省德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5·12”特大地震发生后,他带队奔赴绵竹、什邡重灾区,抢救受伤群众400余名,抬运遇难者遗体1700多具,安全转移受灾群众5000余名。同时,组织队员对街面、案件高发区、受灾群众篷宿区等重点区域开展24小时巡逻防控工作,成功组织指挥处置了各类群体性事件36起,圆满完成20余次各级领导视察灾区的随队警卫任务。

  梁俊文,男,汉族,195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在支援抗震救灾的近两个月时间里,他带队出动警力22226人次,出动车辆3794辆次,查获各类案件52起,处置各类突发事件2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0名,查获毒品1151克。同时,他带领队员积极服务群众,共做好事3549件,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6万余元。

  李志强,男,汉族,197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集训大队二中队中队长。5月15日,该同志带领中队民警每人背负40多公斤重的救援物资、抬着救援装备,冒着不断的余震和滚落的山石,义无反顾地第一个冲进长达986米已严重变形、漆黑的友谊隧道,急行军38公里,第一时间抵达汶川县漩口镇开展救援工作。唐家山堰塞湖泄洪前,李志强带领民警安全疏散群众5万余人,无一伤亡。

  谢建立,男,汉族,198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二大队民警。5月13日凌晨,他告别身怀六甲的妻子,毅然踏上赴川抗震救灾之路。在与队友步行挺进四川省什邡市受灾最严重的红白镇后,不顾个人安危,冒着身旁危楼颓墙随时倾倒的危险,积极投入挖掘救人工作中,在没有挖掘工具的情况下,徒手在废墟中挖出4具遇难者遗体。

  马宝彦,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后勤保障科副科长。赴川执行任务期间,该同志耐心细致地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全力改善特警队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大到枪支、装备、车辆管理,小到做每一道菜,他都要亲自动手、计划、安排,确保了宁夏特警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樊坤明,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5·12”特大地震发生后,该同志在新竹加油站维护秩序,确保了100余辆到青川县的紧急救援车队顺利加油。5月16日,该同志冒着余震不断山体随时可能滑坡的危险,在通往青川县城的唯一通道酒家垭路段巡逻执勤,确保了该路段安全畅通。

  王旸,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四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王旸同志积极与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协调,建立灾区治安巡逻队,为维护当地治安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2008年6月6日,四川震区第二大堰塞湖肖家桥堰塞湖放水泄洪,他不顾自身安危,带领两名民警坚守岗位,共安全疏散群众1.5万余人,疏导车辆1600余辆。

  俞洋,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机动一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5月19日,他肩负30多公斤的物资,翻越海拔高、坡度陡的10余道险峰,成功打通了被虹口百姓称为“生命线”的山道。在抢救生命阶段,他共帮助转移受灾群众89人,救助伤员12人,打捞遇难者遗体17具;带领中队民警给灾区群众运送物资近2吨;参加街面巡逻等工作达112小时,并抓获1个入室盗窃犯罪团伙,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朱东兵,男,汉族,197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二大队民警。“5·12”特大地震发生后,该同志在岳父刚刚去世的情况下,毅然奔赴抗震救灾第一线。他克服交通瘫痪、车辆行进受阻等困难,背着30多公斤重的行囊,抬着几十公斤重的发电机,历经十几个小时,徒步急行军50多公里率先到达汶川县漩口镇,与队友们冒着房屋随时倒塌的危险,进入废墟中抢挖了大量生活物资,救助受灾群众1600余人,搭建帐篷110顶。

  苏逾定,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二大队四中队中队长。面对唐家山堰塞湖险情,他带领中队民警组成“党员突击队”,在地势较低的三台县永明镇协助疏散群众并在可能受淹区的各个路口设卡。期间,该同志共劝解试图闯入管制区的群众130余人,转移机动车13辆,带领中队民警疏散劝解群众1000余人,圆满完成了唐家山堰塞湖泄洪区域的管制任务,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曾海波,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三大队民警。“5·12”特大地震发生后,他主动请缨,奔赴一线,积极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守点盘查。6月12日,在协助成都市高新分局民警设卡盘查时,搜出大麻2包、K粉2包、冰毒3包、毒资2万余元。半小时后,又在一辆奥迪车中查获冰毒1包,抓获贩毒人员4名。6月17日晚,带领民警巡逻检查时,搜出来福枪1支、子弹2发。

  温黎明,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技术装备科民警。“5·12”特大地震发生后,他随队奔赴四川绵竹灾区一线,负责全支队装备器材、车辆和通信保障等管理工作,确保全队工作的正常进行。6月12日,他使用切割机,成功解救一名随搅拌车翻入稻田中的司机。6月28日上午,他与其他同志一起,冒着生命危险钻进一间危房,将装有房屋地契的袋子和藏着一沓人民币的枕头取出交给房主。

  顾涛,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一中队中队长。2008年6月1日至7月20日,他带领民警出色完成唐家山堰塞湖泄洪群众撤离区排查清理后,又带领民警全力协助组织安置点群众撤离工作,协助交警疏导交通,帮助群众运送财物,确保了群众安全有序撤离。6月12日上午,一居民房屋倒塌,3名群众被埋压,顾涛同志当即带领6名民警前往事发地开展救援,冒着生命危险成功抢救出被埋压群众。

  刘运良,男,汉族,1949年10月出生,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深圳市边防支队卫生队队长。“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年届六十的刘运良不顾身体病痛,主动请缨,带领12人的医疗小分队奔赴四川灾区。面对余震不断、房屋随时可能坍塌的危险,他与年轻战士一起连续十余天奋战在抗灾第一线,从废墟中抢救出10名幸存者,搜寻搬运遇难者遗体63具,救治伤病员86人;他带队转战灾区,为灾区群众巡诊836人,免费发放治疗药品价值人民币1万多元,为灾区消毒防疫38620多平方米。
(责任编辑:黄芳)

相关新闻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图 说 抗 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