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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制裁”引发困惑 人肉搜索是叫停还是继续?

  今年10月,人肉搜索第一案即将得到最终判决,这个原本应该3个月出台结果的案件,现在延期至6个月。正是由于这是我国法院第一次受理此类网络侵权案件,不仅仅原告王菲在焦急地等待判决结果,网友、网站运营商、业内人士都在等待判决结果,大家都想知道,审判机关将对人肉搜索持什么样的态度、如何界定、如何规范。
因此,法官对这一案件结果的出台也慎而又慎,已经召开多次会议进行讨论,在6月26日召集包括互联网、法学专家在内的研讨会,7月9日召开54名法官联席会议等。

  网络在不断诞生着新事物,人肉搜索就是由网络平台诞生出的一个新兴热点。然而正如网络平台所具有的双重属性一样,人肉搜索更是一把双刃剑,更需要在相关制度约束下,才能加以合理利用。

  人肉搜索第一案 逼出搜索尺度难题

  事件:2007年12月29日,在试图挽回丈夫无果后,北京女白领姜岩因丈夫出轨跳楼自杀,姜岩的博客被打开,一篇题为《哀莫大于心死,北京从24楼跳下自杀的MM最后的日记》的帖子,几个小时内回复破千,浏览无数。网友群情激愤,认为是王菲和第三者“逼死”了姜岩。不久,大旗网刊载专题报道,天涯等社区出现了更多的贴文。网友们展开了规模浩大的人肉搜索。2008年3月,王菲将大旗网、天涯网、北飞的候鸟(姜岩朋友张乐奕所设祭奠网站,内有部分王菲信息)三家网站告上法庭,首次将“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推向司法领域,催生出“反网络暴力”中国第一案。

  回访:原告王菲的代理律师张雁峰告诉记者,王菲的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王菲和“第三者”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等信息全部被找到,甚至王菲哥哥的车牌号都被暴露于网上。事情发生后,王菲就搬回父母家住,有激愤的网友开始采取“电话骚扰”等做法,1月16日,众网友到王菲家进行“讨伐”,在家门上涂写了“逼死贤妻”、“血债血偿”的大字。还经常有三三两两的人在小区内走动。网友根据网上提及的线索,确定了王菲和“第三者”所在的公司名称,网友们开始往该公司打电话,要求其做出表态,王菲迅速被原工作单位辞退。王菲再找工作时,被婉言谢绝,目前王菲还待业在家,等待审判结果出台。

  观点:基于从网上搜集的资料,张雁峰律师认为网上流传的大部分信息是不属实的,足以构成诽谤。而激愤中的网友对王菲的评价,所用的贬义词也被张雁峰认为是“侮辱”。

  “民间制裁”引发困惑

  事件:“我上网查资料,突然弹出来一个网页,很黄很暴力,我赶紧把它给关了。”这是13岁的北京小学生张殊凡,在去年12月27日19时新闻联播一则关于净化网络视听的新闻里接受采访时说的话。只因这一句“很黄很暴力”,关于张殊凡的视频、图片、恶搞漫画、帖子一夜泛滥成灾;百度贴吧突然出现了张殊凡吧、很黄很暴力吧;猫扑网更是把其视频截图放在显著位置,发帖号召人肉搜索……回帖中,第一页就有匿名人士把张殊凡的出生年月、所在学校、平时成绩以及受获奖励跟贴出来,精确到出生的医院都清楚。更有甚者,公布了一份2004年的中小学生书法比赛名单,其中就有张殊凡的名字。

  追踪:日前,先后在猫扑和百度贴吧都出现一位自称殊凡父亲的网友发的公开信。信中写道:“我是殊凡的父亲。这几天总是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殊凡,这才知道网上的所作所为。你们不仅用恶毒的语言污蔑殊凡,更有甚者还PS色情漫画侮辱她的人格。你们知道你们的行为给殊凡带来了多大的精神伤害吗?我希望这件事就这么平静地过去,不要再起什么波澜。这是一位父亲发自内心的请求。

  2006年9月本报曾刊登《“极品男”事件背后的“合成谬误”》,报道了发生在中国人民大学,一个叫王奔(化名)的学生因为网上转贴到学校BBS上关于他的一系列帖子,使他的精神到了崩溃边缘。最初的是一篇万言网文,称他为“极品男”,绘声绘色地描写了火车上他这位“极品男”与邻座女生搭讪的种种不堪情形。经了解,在2006年9月,王奔向学校保卫科报案后,人民大学BBS上涉嫌“侮辱伤害”的原帖及相关讨论已被删除,随后事件渐渐平息。

  观点:记者采访了北京市鑫兴律师事务所王晓明律师,他说道:“即使涉及到道德问题,这些参与网络搜索的人的动机和目的是可以支持的,但是手段有些欠缺。对于这种"民间制裁"方法,我认为要搞清楚3点。第一要先搞清楚网友获得消息的渠道是否合法;第二是声讨方式是否合理;第三点是搜人过程是否违法(违背公民基本权利)。因为一切都是以事实为基础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杨立新教授表示,自己在2006年接受关于“极品男”事件的采访后,险些也成为网友攻击的目标,因此不愿意再谈及此事。杨立新教授认为人肉搜索仅仅是一种工具,它本身并没有存在什么问题。但是现在参与人肉搜索的人都是打着“正义”的招牌,以超出法律底线的行为对被搜索者进行人格权的侮辱。这样就使这项工具被好事者利用了。“即使有些人的做法不道德,但搜索者也不能"底朝上"地把人家门牌号都搜出来吧。这种把人拿出来"晒"的办法,已经是违背了人格权的做法了。除此之外,暴露过多的个人信息,也是侵犯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像这样大规模地参与指骂一个人,怎么说都是不道德的吧。无论他是好人还是坏人,都不应该被不限指责的。”

  人肉搜索 叫停还是继续

  即使有了规定出台,但是否能够执行,还存在问题,有专家提到网站监管责任的范围和限度。猫扑网是第一家提出“人肉搜索”概念的网站,记者采访了猫扑网资深编辑杜培源,他对记者说:“涉及个人隐私的帖子是一定会被删除的,会在几分钟之内就被从我们网站删除,但是往往一个热点事件会被迅速传播开来,用各种手段,包括QQ、MSN等即时通讯方式,传播范围已经超越网站本身了。”

  “提到人肉搜索,就人人自危就完全没有必要的,要想想这些人,为什么会被搜索,是因为他们有一个共性,就是挑战了道德底线,体现了参与搜索的网友具有传统文化的道德观念。其实日常生活中,你我的第一判断,都是道德,而不是法律。”杜培源告诉记者,由于目前各大网站之间并没有统一的尺度,单靠一家网站的把握在整个网络传播中几乎没有意义。“我们也希望早日有法规出台,这样在执行过程中就有法可依了。”

  据人民网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志刚表示,“人肉搜索”泄露公民姓名、家庭住址、个人电话等基本信息,严重侵犯公民的基本权益,其造成的危害甚至比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更为严重,因此建议将“人肉搜索”行为在刑法中予以规范。他认为,“人肉搜索”已经超出了道德谴责的范畴。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则认为,“人肉搜索”是信息时代的新产物,刑法中并没有对这种行为作出规范,但没有规定不是就不能规定。他说,“人肉搜索”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觑,很多无知的网友容易被利用,而被搜索的对象也容易被乱扣“帽子”,这种行为严重侵犯公民隐私权。因此,刑法修正案对这一“新兴”行为进行规范,完全是有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刘会涛 段苒)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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