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9月10日电(记者宗巍、马扬)吉林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通过《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工作方案(讨论稿)》,决定通过省、市、县三级财政筹措资金的办法,利用3年时间解决全省31万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拖欠问题。
本次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年段是从1993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今年补发工资在年底前完成,明、后年教师节前将当年应补发工资发放到位。补发工资的形式是通过各级财政部门在当地银行建立“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专户”,经教育、人事部门审核有关凭据,审计、监察部门审定,财政部门将补发的工资直接从工资专户划入教师个人工资卡或存折中。
早在2004年11月,吉林省政府就作出决定,坚决不准出现新的拖欠教师工资问题,省财政厅与各地政府签订了责任状,此后基本没有出现新的拖欠。但在此之前拖欠的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的积极性和教师队伍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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