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9月12日电 陈水扁上周三抛出“机密案”后,特侦组马上进行查证,对所有可能知情或参与人士,先后发出数十张传票,于昨天展开首波约谈,原定传讯八人,包括前“行政院院长”张俊雄、游锡堃、前“总统府秘书长”叶菊兰、前“外交部部长”黄志芳、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立委”蔡同荣、游的机要林佑昌及扁文宣幕僚郝广才,但只有五人到案作证,游锡堃、蔡同荣及林佑昌请假,检方将再传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陈水扁向特侦组供称,他在八年“总统”任内执行的十五项“机密外交”,经费都由“机要费”支出,总金额高达1亿2000万元,其中多数与美日等国有关,因高度敏感,“能不说,就不说,所以当年才没向陈瑞仁提出。”
据报道,由于扁供称透过“总统府”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执行这些“秘密外交”案,且部分个案,“行政院长”及“外交部”也知情或参与。”因此,特侦组昨传讯张俊雄等人查证扁的说法;其中,黄志芳戴着墨镜,一派轻松的骑脚踏车进入特侦组,他和马永成都亲切地回应媒体询问,张俊雄、叶菊兰则拒绝回应。
据了解,昨天到案五人中,唯一没当过扁当局高官的,就只有扁文宣幕僚郝广才,原因是陈水扁向检方表示,他在2003年间,曾用“机要费”中的“机密费”,捐赠2000万元给“文化复兴总会”,透过“总会”委托郝广才拍摄两支和台湾有关的宣导短片;郝广才庭讯后也向媒体证实此事。不过,郝广才向特侦组证称,他当年是依一般承包工程模式,直接向“总统府”出纳单位请款,不清楚经费来源是否和“机要费”有关,他也不认为广告内容涉及“国家”机密。
特侦组指出,根据郝广才供称的请款流程,显示“总统府”应有相关支出凭证纪录,但扁“机要费”中的“机密费”,向来都是用领据提领现金,无须单据核销,因此怀疑这2000万元经费来源,可能由公关费等其他科目支付,且广告内容,可能有明显政党倾向,显非因公支出,否则扁当年大可向陈瑞仁提出,根本不必等到“南线专案”被戳破,才自打嘴巴,被迫补提支出证明。
据悉,为厘清相关疑点,检方已请郝广才提供请款证明及两支广告影带供检方勘验。一名专案人员表示:“证人的证词与扁的供词有多处不同,专案小组发现许多破绽,初步认为这2000万元支出有问题,而且扁确实有把部分"机要费"汇往海外,会陆续传讯证人,逐一戳破扁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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