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买原料河南制毒品
两主犯一死刑一死缓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马海燕 通讯员 穗法宣)从广州购买原料回河南老家制造毒品,再运到广州贩卖。昨日,广州市中院公开宣判一团伙制毒案,两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
2006年10月,河南人要红、单凤栓等人合谋,在广州购买制毒工具和原料运回老家制造毒品,后将制成的毒品运回广州,藏匿于他们租住的小区内,联系买家进行贩卖。
2007年5月19日上午11时许,广州警方在天河区棠德南路棠德花园附近抓获其中一名毒贩,当场缴获17包净重13855克的毒品,随后抓获要红和单凤栓及另外两名制贩毒嫌犯,共缴获数十公斤毒品。
法院审理认为,要红、单凤栓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且数量巨大,遂判处要红死刑,单凤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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