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9月17日电(姚永亮、罗志敏)“闭路电视要组织多少农户才能安装?”“电视收视费为何居高不下?”“农资产品伪劣多,如何治理?”……这是近日在四川省洪雅县洪川镇开展的“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评议大会上,参评群众向各基层站所负责人提出的一个个问题。
参加评议的有来自全镇的农民、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企业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100多人。洪雅县人大代表、洪川镇新庙村5组村民汪文彬虽然左手受了伤,但他还是早早来到了会场,并就电表安装、改线工价收费等问题提出了3条意见和建议。
今年,洪雅县纪委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在全县15个乡镇开展“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评议活动。规定凡是设在乡镇的基层站所,包括财政所、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计生服务站、供电所、卫生院、信用社等,都必须在所在乡镇进行民主评议,不留评议“死角”。
“基层站所是各部门在农村的触角,直接面对群众,直接为群众服务,其作风如何,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农村基层站所交给群众评议,是对站所的一次全面"体检",有没有毛病,有没有问题,群众最有发言权。”洪雅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军说。
据王军介绍,评议以各乡镇为单位,由乡镇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参加评议的人数不少于60人,其中,基层群众代表不少于参评人员的50%。评议中,站所负责人要就依法行政、服务质量、服务环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向参评人员进行介绍,并公开述职述廉,再由参评人员集中填写测评表。测评结束后,当场公布统计结果。凡“不满意”率达20%以上的,即确定为“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被评为“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的,其负责人要向县纪委、乡镇政府和县级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检讨,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群众意见强烈的基层站所的县级主管部门,县纪委要对其“一把手”进行警示谈话,责令认真加以整改,并把测评结果作为评选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评议活动开展以来,洪雅县已立案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行为13件,纪律处分13人。这项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基层站所干部作风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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