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戏称“重庆第九奇迹建筑” |
本报重庆讯 重庆市一幢33层的高楼中,32楼的业主竟在窗外搭建起一个近20平方米的阳台。除了惊叹,网友们戏称之为“重庆最牛阳台”、“重庆第九奇迹建筑”。
这个“空中楼阁”在重庆南岸区青龙路一欧式风格的小区内,因楼层太高,在小区里外都不易发现。经业主指引,重庆晚报记者爬上旁边一栋楼的房顶,才看到了5号楼上的这个“稀世珍品”。它搭建在31楼的房顶上,连着32楼住户的外墙,由十根木头柱子撑起,呈“L”形,柱子的根基用水泥固定,窗户的位置改成了推拉门。
蓝色棚顶、紫色阳台、黑色铁艺栏杆,里面摆着木桌木凳,有淡淡烟雾笼罩,阳台看上去有些精美。不少小区业主却视它为安全“炸弹”。刘小姐说:“30多楼的高空搭那么大个阳台,万一垮了怎么办?”
小区的物管说,7月下旬就接到其他业主投诉,他们两次下达整改通知,但该业主不签字也不表态,他们无权强制拆除。
昨天下午3时,记者电话联系上阳台的主人陈女士。她说,修阳台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接房时发现原来户型图上的平屋顶改成了坡屋顶,30楼的平层房屋也改成了跃层;坡屋顶就在她的主卧窗子下面,遮挡了她的视线,下雨天还要积水积垃圾,很影响居住环境。在找专业人士测量后,她确定不会产生危险,才下决心花4万多元修这样一个阳台,挡住楼下的屋顶。
陈女士一再强调这个阳台很安全,她说,“我3岁的小孩就在这里上幼儿园,以后也要来住,如果有危险我怎么敢修?如果其他业主有意见,我愿和他们面谈协商。如果真的出了问题,我也愿意负责。”
记者向重庆市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反映了此事。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还未接到类似举报,将尽快派人到现场查看。若是未经审批又破坏了房屋结构或规划,将按规定查处。按《物权法》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违章搭建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定,要求行为人消除危险、排除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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