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兰州晚报
(本报讯 记者齐蓉晖) 这是一个好消息,2008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已开始在各县区发放了,我市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6966户家庭可以领到今年12个月的租赁补贴,近郊四区每户一次性可拿到3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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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廉租住房是解决城镇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市政府决定,自今年元月起,兰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低收入标准为人均月收入400元以下)。据兰州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去年9月1日起,我市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报登记,经当事人申请,三级审核、二级公示,最终确认全市6966户低保家庭符合享受廉租住房条件。
据悉,今年我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标准是近郊四区每户每月270元,永登县、榆中县、红古区每月每户180元,皋兰县每户每月135元,每户可一次性拿到2008年全年的补贴。
低收入家庭
快去申请明年廉租住房
昨日,记者从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2009年廉租住房申请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人均月平均收入400元(含)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均可在本月内去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申请廉租房。
据了解,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市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从目前实施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低收入标准为人均月收入400元(含)以下),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仍然是近郊四区每户每月270元,永登县、榆中县、红古区每月每户180元,皋兰县每户每月135元。2008年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年检同时进行。
根据《兰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规定》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为廉租住房的申请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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