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近日多家媒体报道,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在湖南省政府宿舍楼对面修建百余套别墅,每套别墅价格仅是市场价的四分之一。知情人士称,这地很难拿,当地相关领导帮了不少忙,办事处给帮忙的领导留了三套房子。国家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一定认真处理。
由于审计部门的特殊身份,这个别墅群引发了公众的质疑:审计部门监督其他部门,那谁来监督审计部门?
近年来,审计署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制度,譬如,“八不准”审计纪律、审前承诺、审后回访、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制度等,但是,这些制度大都是内部同体监督,其实质性效果让一些人存有担忧。
因此,前任审计长李金华一再呼吁“审计部门被审计”,而公众对“审计部门被审计”的要求也越发强烈。去年8月,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余效明透露,审计署已向国务院起草了一份报告,主动要求引入“外部监督”,邀请财政部和监察部来监督检查审计署。然而,“外部监督”一直雷声大雨点小,一年多过去了,仍然没有实现。事实上,监察部和财政部也是审计署的审计对象,邀请它们来监督检查审计署的工作,仍然无法排除部门之间“利益共谋”的可能性。
今年7月4日,审计署公布了2008年第5号审计结果公告,被调查的16个省都有违规,但是,凡涉及具体省、县或单位时,大多用“有的”、“一些”予以限定,而不指名道姓。这并不奇怪,也不难理解。
打破“利益共谋”,外部监督比内部监督更有效。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审计部门向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的监督无疑是实现审计独立性的最有效途径。
公信力是审计部门的安身立命之本,只有当审计部门能够被监督,并且经得起监督之时,审计这一社会公器才会更加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