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漳县人大在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建议政府及卫生部门在有关社会保障工作上:一是加速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力争在2010年以前城镇各类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
二是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做为近期主要任务全面推开,从而力保失地农民生活有保障,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三是全力推进适应不同人群的医疗保险体系。未来几年,全县医疗保障要将分两个层次推进:一是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县直行政机关、各级各类企业单位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凡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全部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大力实施“社保工程”,把企业、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不同群体、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人都能享受到社会保险带来的实惠,基本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弱有所助”。(岳炜)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