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三中全会:
勾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1993年11月11日~11月14日,十四届三中全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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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此,常修泽分析说,评价十四届三中全会的意义需先把时间回拨到1992年春天。1992年邓小平同志的“视察南方的谈话”带来了一次大的思想解放,当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即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论断,并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则将十四大确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加以系统化、具体化,对于如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来进行改革,进行了全面的战略部署,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改革内容,即企业改革、市场体系建设、宏观调控体系建设、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改革、农村改革、对外开放、科技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这八个方面可以归纳为“八柱”,支撑着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这个大厦。
这一决定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是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这次会议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
在常修泽看来,中国改革的第三阶段,即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阶段始于1992年10月,一直持续了10年时间,直到2002年10月,这一阶段的改革力度比较大,向纵深发展的势头也比较强劲。
十五届三中全会:
建设新农村
十五届三中全会于1998年10月12日~14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提出了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确定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的方针。
全会充分肯定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在系统总结农村改革的历史经验、深入分析研究农业和农村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的目标和必须遵循的方针,对我国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制定了推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政策措施。
受访专家认为,在我国,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这次全会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的形成,标志着全党对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刻了,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自觉性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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