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7日讯 (记者 辛戈)为招揽生意,饭店女老板张某非法买卖精神药品,并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今日,怀仁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张某是怀仁县西小寨路段一饭店老板,去年9月,其以1300元的价格从一陌生人手中购买了1000粒精神药品“忽悠悠”,随后以10元7粒的价格向在饭店就餐的客人出售。
另外,从今年3月开始,张某还介绍服务员韩某、赵某卖淫,并从中抽取房钱。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
张某